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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毒、防尘安全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4月06日

1 目的
加强防尘、防毒安全管理,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尘毒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2 范围
枣庄市**化工技术有限公司范围内尘、毒作业场所。
3 职责
3.1安环部负责制定防尘、防毒制度。
3.2各部门单位负责各自范围内的防尘防毒工作。
3.3安环部负责组织接触尘毒物质的职工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4 工作程序
4.1要限制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防止粉尘、毒物的泄漏和扩散,保持作业场所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减少人员与有毒物料的接触,并定期进行监测和体检。
4.2要根据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结合挖潜、革新、改造,逐步消除尘毒危害。
4.3凡治理技术条件不成熟的危害性大的作业岗位,要列科研计划,进行攻关。对长期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工业标准、尘毒危害严重的作业,要限期整改,仍达不到标准者,要停产整顿。
4.4对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过程,应采取密闭的设备和隔离操作,以无毒或低毒物代替毒害大的物料,革新工艺,实行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
4.5对散发出的有害物质,应加强通排风,设置检测报警仪器,并采取回收利用、净化处理等措施。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4.6有粉尘或毒物的作业场所要及时清理,保持整洁。
4.7对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和管道,要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对各种防尘、防毒设施,未经主管部门同意批准,不得停用、挪用或拆除。
4.8有毒、有害物质的包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定期检验检测,防止裂漏扩散。
4.9有腐蚀性的物料或有能使皮肤吸收毒物的车间(岗位),除配备足够适用的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外,还应设有洗眼、喷淋等冲洗设施。
4.10新职工入厂后,应进行健康检查,要妥善安排好职业禁忌性和过敏症患者的工作。
4.11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职工,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监护档案。生产现场禁止带入零食和进餐。
4.12对从事有毒、有害物质作业的人员,可逐步实行轮换、短期脱离、进行预防性治疗等措施。对患职业禁忌性和过敏症者应及时调离。
4.13其他防尘、防毒的安全管理执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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