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散作业小组安全负责人的具体职责有以下几方面:
(1)认真执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规章制度以及本企业和本车间的安全工作指令、决定等,对本组工人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根据生产任务、劳动环境和工人的身体、情绪、思想状况具体布置安全工作,做到班前布置,班后检查。
(3)经常教育和检查本小组工人正确使用机器设备、电器设备、工夹具、原材料,安全装置、个人防护用品等。做到机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保持成品、半成品、材料及废物合理放置,通道畅通,场地整洁。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
(4)对本小组工人进行安全操作方法的指导,并检查其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遵守情况。
(5) 认真组织每周的安全活动,做好对新员工、调换工种、复工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教育。
(6)发生伤亡事故时,应立即报告领导,并积极组织抢救。除防止事故扩大采取必要的措施外,应保护好现场。组织作业小组按“三不放过”的原则,对伤亡事故进行分析,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抓好整改。认真填写“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按规定的时间上报。
(7)积极组织开展“人人身边无隐患活动”,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严格执行“安全否决权”。
(8)对作业小组的各种安全生产档案资料应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