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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罐人员安全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24年09月16日

1. 候罐人员须离井口 5 米外,当罐笼停稳,打开闭锁门后方可上下罐。上罐者要等下罐者离开后依次上罐。

2. 上下罐人员必须听从信号工的指挥,禁止在候罐处打闹和拥挤。入罐后要

关好罐门,方准发送升降信号。升降信号发出后,禁止人员出入罐笼。

3. 在罐笼两端的人员必须面向外,手把扶手,身体任何部分不准露出罐外。在罐笼内禁止打闹、拥挤、喧哗、吸烟、敲打罐笼。

4. 提升人员时,乘罐人员不准携带大、长及笨重的工具、设备等。当乘罐人员随身带的工具、仪器较多或体积较大时,要减少乘罐人数或专罐提升。

5. 禁止超定员提升。

6. 同一层罐笼禁止人员和物料混装;运送民爆物品时,负责运送民爆物品的人员应通知信号工和提升机司机,除爆破人员和信号工外,其他人员不得与民爆物品同罐乘坐;禁止炸药与雷管同罐提升。

7. 在上下班或人员集中的时间内,禁止运输民爆物品。

8. 易燃物品、腐蚀性物品禁止与人员同罐提升。

9. 双层罐笼禁止上层装载物料,下层乘载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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