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副总工程师是煤矿生产过程中通风技术管理的具体负责人,负责“一通三防”范围内的技术组织、管理。通风副总工程师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通风副总工程师应尽职尽责,积极协助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开展技术管理工作,提高煤矿通风技术管理水平。
1、必须积极配合总工程师在煤矿“一通三防”方面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标准、要求,搞好本企业的技术管理工作;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1000元。
2、加强对通风业务的技术领导,协调好相关的工作;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1000元。
3、协助总工程师组织制定煤矿通风技术管理制度;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1000元。
4、协助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煤矿的长远规划,对煤矿的生产布局、开拓方案及接续计划审查把关,确保矿井采掘接续正常,同时有利于煤矿的安全管理;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1000元。
5、协助总工程师进行通风重大隐患排查和治理措施的制定;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500元。
6、组织和编制通风专业安全技术措施;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500元。
7、协助总工程师进行矿井配风计划的制作和审批;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500元。
8、负责组织“一通三防”专项工程、设施的竣工验收,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组织复查;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1000元。
9、根据采掘工作地点的变动情况,及时监督、批准有关通风安全技术措施;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500元。
10、对“一通三防”的技术管理工作进行把关。经常检查“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措施的执行情况;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1000元。
11、通风系统做重大调整时,通风副总工程量应协助总工程师编制调整方案、安全措施,并进行现场指挥;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500元。
12、反风演习时,通风副总工程师应协助总工程师组织编制反风演习计划,并进行现场指挥;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1000元。
13、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