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在矿长和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本矿的安全管理、监督工作。
2、 负责组织制订、修订本单位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 参与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三同时”审查和监督,使其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技术要求。
4、 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的日常管理和大修工作。
5、 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解决有关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现象、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
6、 会同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组织新入矿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配合上级部门搞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全活动。
7、 负责抓好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计划采购、管理、发放和使用的检查工作。
8、 负责生产、火灾、爆炸等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9、 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企业职工安全卫生、健康和劳动保护工作,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10、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人员会议,加强安全基础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