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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部份“三违"处罚规定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8月27日

1、酒后入井者罚款100元,并对检身员罚款50元,携带烟火入井者一次罚款300元,并作辞退处理,并对检身员罚款50元;入井人员未戴矿用合格安全帽,一次罚款10元,穿化纤衣服、未穿矿用胶靴入井者罚款20元,并对检身员罚款l0元;如矿库房未能提供合格的衣服、矿帽、矿用胶鞋,将对责任人罚款50元。入井人员未携带自救器和矿灯,领导干部、班组长及特殊作人员未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罚款20元,并对检身员罚款20元。非工作人员严禁乱摸乱动井下机械、电气设备,否则罚款30元。
2、拒绝检查或打骂、报复检查人员罚款100元,特殊工种不持证上岗罚款50元。
3、未经允许,不坚守工作岗位,脱岗、串岗;不服从分配和管理,消极怠工和玩忽职守;从事与本工作无关的其它操作罚款20元;大型设备、要害岗位人员(矿灯充电工、皮带、绞车司机等)脱岗罚款100元。
14、未经允许私自找人带班,对找人带班者按旷工处理,带班者罚款20元,特殊工种不在现场交接班、交班不清楚罚款50元~200元。
4、擅自进入栅栏或有“严禁入内”牌子的地区罚款200元;打开风门不随手关闭,损坏通风设施和安全标志罚款50元,并负责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停风后,瓦斯员或班长未能及时撤出作业人员罚款100元,如属故意行为罚款500~1000元,并开除。
5、入井人员必须爱护矿灯、自救器,如私拆卸矿灯、自救器;敲砸矿灯、自救器除赔偿矿灯、自救器外罚款50元,出井后立即将矿灯交回矿灯房,否则视情节轻重进行罚款50~1000元。
6、不组织召开班前会一次罚款lO元,无记录一次罚款5元。
7、对查出的隐患不安排处理,或调度会议落实的工作不安排处理,未向有关人员汇报,将对有关人员进行100元~300元罚款。
8、井下机电硐室、变电所非工作人员不准入内,违者罚款100元,瓦检员假检、漏检,睡岗罚款500元,并开除处理。
9、任何人不准在井下打架斗殴,违者罚款500~1000元,情况严重的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10、不打招呼、不请假离矿,无故不上班罚款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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