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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治水安全培训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6月19日

为提高职工防治水安全技术素质和操作技能,加强对职工防治水知识的培训和教育,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和法制观念,切实减少和杜绝水害事故的发生。按照“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原则,培训是提高职工素质的重要手段。为此,结合矿井的实际,特制定《防治水安全培训制度》。
一、防治水培训组织机构及职责,成立员工防治水培训领导小组
    组  长:崔世荣    副组长: 邓兆金
  成  员:  康智斌、王建龙、朱立业、刘伟、杨海贵等
其职责是负责解决职工防治水培训与培训工作中涉及的人、材、物;提出年度员工培训与培训工作计划。
   下设防治水安全教育与培训办公室,由邓兆金任主任。其职责是具体负责职工安全培训与培训工作。
    二、培训的原则
  坚持“强制培训、岗位培训、经常教育、广泛宣传”的原则,对职工实行正规培训。
三、培训的形式:集中培训
四、培训单位及教师
  1、培训单位: 办公室牵头组织防治水中心对探放水作业人员集中培训。安检室科对新工人进行培训。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有资质单位组织的培训,进行专业性的技术培训。
  2、培训教师:凡我公司专业技术人员、基层队干以及能胜任培训工作的人员,均可根据培训需要聘请,经聘请的人员要责无旁贷,认真备课,保质保量完成教学任务。 培训结束由培训单位提出教师授课费申请,并将培训情况(培训计划、课时安排、考试试卷)交安监科初审,报安全矿长审定。
  五、培训对象及要求
矿井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至少每三年培训一次,从事井下探放水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一般工种和新工人必须经过不少于8课时的防治水知识培训。
六、培训内容
防治水安全技术理论知识;矿井水害发生规律、预防措施和处理方法;自救、互救与创伤急救知识。
①矿井水害的类型及特征
②《煤矿安全规程》对矿井防治水的主要规定
③矿井发生透水前的预兆
⑤矿井水害的预防措施
⑥探放水注意事顶
⑦发生透水事故时的处理措施
⑧透水后现场人员撤退时的注意事项
四、培训标准
   1、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⑴熟悉矿井涌水来源通道 ⑵ 了解煤矿水害防治技术知识;掌握《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等在水害防治方面的规定;掌握水害防治工程质量标准;⑶掌握煤矿水害事故发生的基本规律及防治措施,能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采取应急处理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能及时组织工人避灾脱险。⑷熟悉井下避灾路线;掌握自救、互救与创伤急救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方法;能熟练地使用自救器。
  2、井下探放水作业人员:⑴掌握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职责,掌握《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等对本岗位在安全方面的规定;掌握职责范围内的设备、仪器、仪表的性能、原理、构造和完好标准;会熟悉操作及排除常见故障。⑵熟悉本岗位的质量标准、操作、检测、安全技术,熟悉煤矿灾害事故发生的基本规律及防治措施,遇到险情能采取应急处理措施,避免事故发生。掌握井下自救、互救与创伤急救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方法;能熟练地使用自救器。⑶ 了解煤矿生产技术和矿井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
  3、一般工种和新工人:熟悉煤矿水害事故发生的基本规律及防治措施,遇到险情能采取应急处理措施,防止事故发生。熟悉井下避灾路线;掌握自救、互救与创伤急救的基本知识和操作方法;能熟练地使用自救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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