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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级领导带班井下交接班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2月10日

1、带班人员是当班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要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情况,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2、发生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必须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理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和部门汇报。
3、当班出现安全、生产事故,升井后要立即组织追查,并与有关部门拿出事故处理意见。
4、凡走过的地方就要保证作业地点的安全,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
5、每班领导入井带班要做到与工人同入井、同升井。
6、带班入井人员要认真履行交接班制度,按时在井下交接班。
7、上一班带班入井人员要向下一班的带班人员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状况、存在问题、处理办法、注意事项等。
8、认真填写井下交接班记录,写清当班发现的问题、处理、解决、落实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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