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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闭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1月10日

1、 煤矿井下一切废弃的旧巷或暂不使用的盲巷,均应密闭。
2、 永久性密闭墙的掏槽深度不得低于0.4米,且必须掏到没有裂隙的实煤实岩。
3、 密闭墙的砖体(或料石)之间、砖体与实煤(岩)之间必须用水泥砂浆充填严实。
4、 所有密闭墙的表面均应抹糊上一层水泥砂浆,表面抹平整。
5、 密闭墙的位置离能靠负压通风的巷道不得超过5米,保证扩散通风能带走密闭前的有害气体,不至于造成密闭前瓦斯超限。
6、 所有砌筑好的密闭前应按要求设置栅栏,挂设密闭牌板、揭示警标和有害气体检测记录牌板。
7、 通风组每5天必须对密闭墙体作一次全面检查,看墙体有无破损、漏风。如果有,则必须采取措施处理。
8、 通风组对密闭前的有害气体每天进行一次检测,并填写在记录牌板上。
9、 井下所有的密闭均应建成台帐管理。
10、 密闭的拆除必须有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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