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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9月19日

 1、爆破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熟悉爆破器材的性能。
2、装炮前,认真清点,检查炮眼数量、深浅与临空面的大小、石质的软硬程度,准确计算爆破器材的用量。
3、爆破器材不得委托他人领取。领取数量必须由当班领工员签认,领取时,一次同时领取炸药、雷管时,应由两人分拿,并间距50m,禁止一人同时领取。
4、领取爆破器材和装炮时,严禁抽烟。严禁用铁器装炮,应用专用软木炮棍装炮。
5、剩余爆破器材应由领取人员送回药库,严禁带回宿舍或个人私自保管。
6、放炮做到“五不点”:
(1)没有选择好撤退道路不点;
(2)没有统一指挥不点;
(3)人员、机具没有撤出危险区不点;
(4)警戒没有到位,没有联系好不点;
(5)炮数不清不点。
7、响炮后,数清炮数,待最后一炮响过二十分钟后方可进入炮区进行检查。如有瞎炮,必须按操作规程处理。
8、采用电力起爆时应认真检查线路有无破损;必须用起爆器起爆,严禁明线起爆;起爆器钥匙必须由专人保管,不得交给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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