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井口安全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9月02日

1 机电工区统一负责副井口安全管理,运输工区统一负责主井和盲主井的安全管理,信号工、卷扬工、跟罐工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
2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卷扬工、信号工和跟罐工上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
3 初次下井工作人员必须经过矿山三级安全教育(不少于72h),考试合格后,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职工带领下方可下井。外来参观或检查人员须由安监处指定专人(不少于2人)带领下方可下井。
4 患有严重耳聋、风湿病(反复活动)、癫痫症、精神分裂症、经医疗鉴定,不适合从事井下作业的其他疾病者一律不准下井。
5 严禁酒后下井。井口工督促下井人员穿好劳动保护用品,带上照明用具,登记打卡后到候罐区等待下井。下井人员必须听从井口管理人员和跟罐工指挥,熟悉上下罐操作规程。
6 所有需乘罐人员在穿戴好劳保用品,配带好照明工具后必须在规定的候罐场所休息等罐。
7 下井人员随身携带小型工具可提前进入二道门内候罐。待罐笼在井口停稳后,随身携带小型工具的下井人员进罐把随身工具放好后,二道门井口管理人员方可放下井人员进入,下井人员需按顺序先刷卡后进罐,井口管理人员要严格控制进入二道门上罐人员,数量不超过20人,当随身工具较多时可以减少上罐人员。
8 罐笼运行前必须关好二道安全门,乘罐人员应面向罐门握紧扶手,两腿稍弯曲,身体不得伸出罐外,不准在罐内打闹抽烟。
9 上罐人员必须听从跟罐工的指挥,到达目标中段,跟罐工听到“停点”并确认后,方可打开罐笼安全门,跟罐工下罐后报中段名,其他人员先下后上,到达该中段人员不得拥挤按顺序下罐后,上罐人员依次序上罐,待下罐人员走出中段井口门并关上该门,跟罐工上罐并关上罐笼安全门向信号工示意,信号工方可“打点”开车。
10 各中段要罐人员,在罐没到时,必须在该中段井口门安全门外(距井筒5m外)等罐,不得进入该门内活动,待罐到后停稳(听到停点后)方可上罐并关上安全门,上罐前必须关闭该井口门。
11 在跟罐工上罐并关上安全门后原则上不允许再上人,若没发出开车信号,有人需上罐,本着节约原则,跟罐工可以通知信号工等一下,该人方可开井口门上罐;若跟罐工不同意或已发出开车信号,该人不得打开井口门强行上罐,否则以“三违”论处。
12 不服从井口管理者,井口及各中段工作人员、信号工均有权禁止其乘罐,并立即向调度室汇报。井下各中段信号工兼有井口工职责,各中段上下罐人员必须服从其指挥。
13 主井、盲主井人员上下罐:副井的人员上下罐制度也适用于主井、盲主井人员上下罐。原则上主井、盲主井只上下运输工区作业人员,其他单位人员从副井上下。
14 主井、盲主井上下人除了维修外主要集中在交接班时间,其他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允许上下人,以确保提升净时间。
15 主井可从平硐、或山头上下人,从平硐上下人要有信号工,主井只允许2#罐笼乘人。当2#罐笼乘人时,1#罐笼不可同时载物。
16 主井每罐不得超过15人,盲主井每层罐不得超过10人。
17 副井上下材料
17.1上下材料必须在规定场所堆放,然后由井口管理人员统一安排,上午原则上不上下需打开罐笼盖(如:轨道)和拆下安全门(如:T2G,电车等)的材料;一般情况下,安排在下午检罐前上下(应急救援等特殊情况除外)。
17.2专罐上下大宗材料或大型设备,需提前告知生产部或在调度会上敲定,由生产部安排调度室统一安排时间上下。
17.3专罐上下炸药、大型设备、大批材料时,罐笼应减速慢行,严禁同罐乘人;专罐上下雷管时,罐笼提升速度不得大于2m/s。同时上下点需有人接送。
17.4专罐上下较长材料需打开罐笼盖时(如:上下轨道,4m轨道不能超过20根且等称放置固定,8m不超过10根以此类推等),需做好稳固措施,即:罐内外都需用安全绳或其它材料稳定,以防和井筒内设施碰撞发生事故。长钢筋上下罐时要采取措施防止钢筋从罐笼底部缝隙穿出。人员在罐笼顶部作业需佩戴安全带。
17.5专罐上下需拆下安全门(如:T2G等),需确定设备确已在两阻车器之间,且阻车器确已起作用。
17.6人员站在空提升器的顶盖上检修、检查井筒时,应有下列安全防护措施:
17.6.1应在保护伞下作业。
17.6.2应佩戴安全带,安全带应牢固地绑在提升钢丝绳上。
17.6.3检查井筒时,升降速度应不超过0.3m/s。
17.6.4容器上应设专用信号联系装置(如:对讲机)。
17.6.5井口及各中段马头门,应设专人警戒,不应下坠任何物品。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