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必须遵守有关矿山安全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维护矿山企业的生产设备、设施。
第二条 必须依法接受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严格执行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交接班制度。
第三条 非支架工不得擅自操作支架,未获得操作证的支架工不准独立操作支架。
第四条 支架工要熟悉掌握支架的全部液压系统及工作原理,准确、迅速、无误地操作。
第五条 支架工上岗后,必须集中精力,对支架的各个部位每班都要认真检查,当班出现的问题当班处理,处理不了及时回报。
第六条 要及时清理支架内和面溜电缆槽内的浮煤、矸石、杂物,保持清洁。
第七条 精心维护保养支架液压系统,做到管路系统及阀组无漏、串液现象。
第八条 经常检查支架的支护状态,对咬架、倒架、前后错落、蹬空或压死等应及时处理,保证支架有效支护顶板。
第九条 降移架时应发出警告再操作,按规定距离随采煤机作业及时移架,发现支架有问题,应及时处理。
第十条 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认真填写设备运转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