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安全副总的指导下,搞好防突检查工作。
2、对本部门的防突工作全面负责,保证《煤矿安全规程》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在本部门内贯彻执行。
3、参加防突计划及措施的审查,监督防突设计和措施实施;在安全大检查中督促检查防突措施的编制、审批和贯彻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督促检查各单位严格执行“三大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和各项防突规章制度情况。
5、要经常深入现场,严查突出隐患,监督整改;了解和掌握全矿防突动态,为公司领导制订防突决策提供依据;帮助基层连队解决防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6、对全矿防突培训工作进行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