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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防区职工安全教育学习制度考核办法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10月09日

        1、学习期间应认真听讲,不得交头接耳,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擅自离开会场,否则罚款20元。
        2、有事要请假,无故不参加学习的人员,罚50元,迟到,早退的罚30元。
        3、保持室内清洁,不得随意乱丢杂物或随意吐痰,违者罚款20元。
        4、不得在会议室内吸烟,违者罚款50元。
        5、在学习期间,手机必须达到振动或关机,凡手机铃响者,罚款20元。
        6、对于矿全员培训考试、自培、矿培教育考试,凡考试不及格人员依照矿标准给予100元的处罚,进行停班学习,并进行补考。
        7、每次学习培训对笔记不规范,不记录的给予50元处罚。
        8、对参加培训积极,表现优异的职工,在评先评优中给予优先考虑。对在参加各项技术比武,竞赛中取得良好成绩的给予50---300元奖励。受到奖励的区将对等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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