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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生产筒型库清库作业管理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7月22日

8)清理完库壁挂料,应先将库内立脚处的松软物料清理干净,铺好长木板或竹跳板后,方可离开软梯、吊篮或吊盘,站在木板或竹跳板上清理库底物料。
9)从库侧门进入储存库内清理库底堆积物料,如果将库内清理的物料放到最低后,库侧门推不开时,则可割开库侧门放料。小心清理出安全平台,并评估其处于稳定状态后,在监护人员的指导下,从库侧门进入一人,脚下铺垫木板后逐渐扩大安全平台。
评估安全平台稳定后,逐渐增加入库作业人数,但入库总人数不得超过1)的规定。
10)可用铁锹、镐、锄等工具,逐个水平层面向下清理库底堆积物料,每个层面作业高度不得超过50cm。在上一层面没有清理完毕之前,严禁到下一层面工作。
11)清库人员操作时,注意脚下踩稳,并有可靠的退路;小心使用工具,避免伤人;注意观察物料有无坍塌的危险。
12)清理后的物料应通过下料口及时放出。放料时库内操作人员必须撤离储存库。
13)可采用钢钎或高压空气将库底下料口周围物料清理疏通。
如果储存库长时间运行导致库底物料结块,形成堵塞,可先将库底下料口设备拆除,将下料口周围的物料清除,以便库内物料的放出。但下料口周围必须拉警戒线,10m范围内严禁站人,并悬挂警示标志。
14)清库作业必须做好监护工作,清库作业人员必须始终保持精力集中,每次入库作业时间不宜超过60 min。时刻保持安全意识,警惕库内物料的滑落、塌陷。
15)清库作业过程中,始终必须实行统一指挥,专人负责。
16)清库作业完毕,及时清理现场,收好工器具,恢复设备、设施到正常状态,关闭库门。
6.6验收要求
清库结束的验收要求:库壁无挂料,库底无堆积物料,物料下料顺畅。
6.7安全防护措施
6.7.1严格按照《危险作业管理制度》要求办理危险作业申请单,大风、雷雨天气禁止高空作业。
6.7.2 清库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防尘口罩、防尘风镜、手套,穿好防滑劳保鞋,携带呼吸器。服装应合身,袖口、裤脚须用带子扎紧或穿专用防尘服,不准穿硬底鞋和带钉鞋。入库前检查所有的安全防护用品、工具、设施,包括安全带、安全绳、安全帽、软梯、吊篮、吊盘等,不得出现焊接损坏、化学腐蚀、机械损伤等情况。
软梯、吊篮、吊盘应符合承载力要求。
6.7.3 安全带和安全帽应符合国家标准。安全带要使用全身式安全带,应高系低用,不得采用低于肩部水平的系挂方法。严禁用绳子捆在腰部代替安全带或仅在腰部系扎一字形安全带。安全带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除,安全带必须牢固可靠。
安全绳应采用消防安全绳,不能多人共用。
6.7.4 清库必须安排专人在库外监护清库作业,库外监护、库内作业及库下卸料人员配备专用对讲机联络;库内操作人员携带报警器,遇到紧急情况立即报警;库下配备对外联络的固定电话等通讯工具。
库外指挥、监护与协助人员的总数应超过入库人员数量的1倍以上,不得擅离职守。
6.7.5 遇到紧急情况,库外监护人员应迅速拉拽安全绳和软梯、吊篮或吊盘,将库内操作人员拉出库。
6.7.6 严禁人工清库与高压水枪、高压气体、空气炮、库壁振动等同时作业。
6.7.7 严禁人工清库操作和放料同时进行。
6.7.8 库内作业时,库顶人孔门必须打开,库侧门尽量打开;库顶收尘器排风机打开,使库内空气处于微负压流动状态;库顶收尘器排灰阀必须关闭,防止收尘灰排到库内。
6.7.9 煤粉储存库清库安全防护措施
1)清理煤粉储存库的工作人员安全防护用品参照8.2执行,但注意口罩应选择防毒口罩,手套、服装应为棉质,不得穿戴化纤类服装、手套。
2)清理煤粉储存库前,把库内煤粉尽量放出。进仓前开启库顶收尘器,同时打开库顶人孔门和库侧人孔门,使仓内保持流通状态,抽风一小时以上,并须进行库内CO气体测量,保证清库人员入库时CO浓度为0。
3)窑运转时,将收尘器灰斗物料放净。清库之前,电动阀、袋式收尘器回转阀、库料位计断电,关闭库底助流空气系统气源。
4)进库前先测量煤粉储存库内的温度,确认库内无煤粉自燃方可进库。如停机后库底部温度超过80℃,或者库顶壳壁温度达85℃,表明煤粉已在库内自燃,应禁止进库。
5)严禁在煤粉储存库内或库附近吸烟、点火或动火作业;禁止把火柴或易燃物品及其他非必需的物件带进库内。
6)如煤粉储存库底部周边或四角有积煤需靠近铲除时,应先放置跳板。跳板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宽度,并须放置牢固。照明橡皮线和灯头绝缘应良好,照明灯不准埋入库内积煤中。
铲除积煤应使用木质工具,防止产生火花,引发火灾。
7)清库过程中,如发现库内残留的煤出现自燃,清库人员应立即撤到库外,关闭库顶袋式收尘器废气入口挡板及卸料阀,以保护袋收尘器。灭火措施有:
向库内注入高压蒸汽或二氧化碳。
向库内注入N2 ,观察其温度、压力变化,直到恢复正常为止。确认火源完全熄灭后,方可继续进行清库工作。
6.7.10 在清库作业中,所有需要关闭的电器开关、设备、设施都要挂上安全标志牌,禁止任何人擅自动用与储存库相关的电器开关、设备、设施。
6.7.11 清库完成后,操作人员离开储存库时,应注意库内外环境差异导致的含氧量、冷暖变化。
6.8 环境保护与卫生防护措施
6.8.1 在清库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噪声及其他污染物的防治与排放应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环境保护法规等有关规定。
6.8.2 清库收集的物料应全部回收利用,不得抛弃和产生二次污染。
6.8.3 清库操作过程应重视工业卫生,采取相应措施。卫生设施应考虑到清库操作的顺利进行,在有污染和危害之处悬挂标志。
6.9 应急处理
6.9.1 清库期间,相关的指挥人员、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生产骨干必须保持通讯畅通。
6.9.2 清库现场配备适量的防暑降温药品;配备简单的医疗救护用品。现场安全监护人员应具备简单的救护常识,如人工呼吸等。
6.9.3 清库期间,必须备用一辆救护用车,司机随时待命。如超出工厂的救助能力,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医疗机构发出救助请求。
6.9.4 现场救助完毕后,要保护好现场,以便事故分析和总结经验教训。
6.10 作业人员的职责
6.10.1负责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作业任务。作业前应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6.10.2确认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
6.10.3遵守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清料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体防护用品。
6.10.4应与监护人员进行必要的、有效的安全、报警、撤离等双向信息交流。
6.10.5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如发现监护人员不履行职责时,应停止作业并撤出作业现场。
6.10.6在作业中如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向作业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
6.11监护人员的职责
6.11.1 对清料作业人员的安全负有监督和保护的职责。
6.11.2了解可能面临的危害,对作业人员出现的异常行为能够及时警觉并做出判断。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和交流,观察作业人员的状况。
6.11.3 当发现异常时,立即向作业人员发出撤离警报,并帮助作业人员逃生,同时立即呼叫紧急救援。
6.11.4 掌握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
6.12 审批人员的职责
6.12.1审查《危险作业申请》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
6.12.2到现场了解具体情况。
6.12.3督促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6.13 作业过程中涉及到其它特殊作业的按照相关作业管理制度执行。
6.14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集团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7.考核
7.1违反本规定者,按照安全管理考核相关制度执行。
7.2本制度由生产技术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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