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车间消防安全生产“十不准”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7月03日

 一,不准在车间内吸烟,擅自进行明火作业。

  二,不准占用疏散通道。

  三,不准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四,不准在生产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大门上锁或关闭。

  五,不准随便动用消防器材。

  六,非机修人员不准擅自拆装机器设备。

  七,不准无证上岗操作危险机台。

  八,故障设备未修好前,不准使用。

  九,上班时间不准怠工,滋事,打架或擅离职守。

  十,不准赤膀赤脚进车间,不准带小孩进车间。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