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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制度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2月12日

       l、工区成立以工区长为首的消防管理小组,组建义务消防队。消防队员要定期进行教育训练,熟悉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检查和扑救火灾。
        2、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作业队每半年对施工人员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3、现场设置消防车道,特别是通往仓库、生活区的道路其宽度不得小于3.5m,消防车道不能环行的应在适当地点修建回转车辆场地。
        4、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经常维护、保养,采取足够防冻保温措施,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5、现场消火栓处要设有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周围3m内,不准存放任何物品。
        6、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动火证。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动火证手续。
        7、因施工需要搭设临时建筑,应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8、工区物资员对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物资员要熟悉库存材料的性质,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应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库内严禁吸烟。
        9、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作业队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10、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同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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