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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项目工长、施工员消防责任制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2月01日

   1.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消防保卫安全生产规定,对所管辖班组(特别是外包队伍)的消防保卫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执行消防保卫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的特点,向班组(包括外包队伍)进行书面消防保卫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的执行情况实施经常检查,随时纠正现场及作业中违章、违规行为。
    3.经常检查所辖班组(包括外包队伍)作业环境及各种设备、实施的消防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设备、设施技术状况是否符合消防保卫安全要求,严格执行消防保卫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认真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4.定期组织所辖班组(包括外包队伍)学习消防保卫规章制度,开展消保安全教育活动,接受安全部门或人员的消防保卫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5.对分管工程项目应用的符合审批手续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要组织作业工人进行消防保卫安全技术培训;若在施工中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有关部门或领导。
    6.发生火灾、失窃或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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