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识别和获取适用本单位生产和业务活动中的安全风险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及时更新、并将这些信息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和相关方,以便严格遵守。消除违法行为和现象。
2范围
适用于本单位对安全管理活动相关的国家、地方、行业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的获取、识别、更新的控制。
3职责
3.1行政部
行政部负责获取、识别、更新本单位适用的安全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并负责汇总登记更新。
行政部负责将最新适用的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的清单传达给各相关科室。
3.2各科室从本单位的法律法规清单上获取适用本科室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负责对本科室内的员工进行培训。
4管理要求
4.1获取方法:
4.1.1行政部每半年与市安监科室进行沟通,获取相关的国家和地方最新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
4.1.2还可以通过政府机构、行业、协会、出版机构、专业性报刊杂志、网络信息、咨询机构等渠道补充,以确保所使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为最新有效版本。
4.2识别、确认
行政部获取到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后,针对本单位的经营活动、服务状况进行识别和确认。识别其有效性,确认其适用性,确认的依据为本单位规章制度、实际情况、本单位的风险清单、行业特点、相关要求等,并填写适用的《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并备案。
4.3评审
4.3.1本单位每年由总经理负责组织各科室负责人员对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遵循情况进行一次评价,时间间隔一般不超过12个月,正常情况下,在企业自评前进行,特殊情况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可适时增加评审的次数。
4.3.2对在评价出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不符合情况,总经理应明确责任科室。
4.3.3责成责任科室针对不符合进行原因分析,制定并实施纠正措施,行政部对纠正措施的有效性进行验证。确保消除违规现象和行为。
4.4传达、培训
4.4.1行政部负责将最新适用的《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下发至各相关科室;各相关职能科室应识别出适用本科室的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并向行政部汇总。
行政部、各科室负责将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对员工进行宣传和培训,并对员工进行考核。提高员工的守法意识,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并负责将本单位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相关方。
4.5信息、反馈
各科室负责将最新从外部获取安全管理活动相关的国家、地方、行业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通过信息交流的方式反馈到行政部,经过行政部识别其有效性,确认其适用后,报行政部进行登记更新。
4.6保存、查阅
行政部负责保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其他要求的文本,需要时各科室可到行政部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