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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作者:铁血丹心  
评论: 更新日期:2023年03月06日

一、目的

为了建立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及时发现和消除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及安全隐患,加强安全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及公司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原则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本单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编制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表,限期落实整改。

三、安全隐患的含义

本制度所称安全隐患(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性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四、安全隐患的排查

(一)范围

安全隐患排查包括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行为、安全生产状态等。

(二)安全隐患排查种类

1、内部排查

(1)综合性检查

①每月进行一次;

②由分管安全领导负责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检查;

③检查内容。

I检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重视程度、安全与生产、效益关系的处理,是否坚持执行国家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是否有长期安全规划和年度计划,安全措施经费有无保证,是否坚持按“三同时”、 “四不放过”原则处理安全生产事故。

II检查各部门的各项制度、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是否按计划进行,能否严格落实。

III检查公司及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状况。

IV检查生产现场中存在的管理上的漏洞;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港口安全设施的使用与保养情况。

V根据季节特点和对安全工作的影响,进行检查。

(2)节(假)日前检查

①国家法定节假日(如元旦、春节、五一、国庆节等)前进行;

②由分管安全领导负责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参加;

③检查内容:安全保卫及消防安全情况;对节假日消防安全、安保工作的安排部署;生产安全准备等工作进行检查落实。

(3)特种设备检查

①每月一次;

②由生产作业部分管安全负责人、工程技术部分管设备负责人组织,工程技术部机电维修班长、生产作业部吊机、叉车、指挥、拖车班长、安全质量部安全员参加;

③检查内容:本部门安全生产状况;特种设备使用与保养情况;安全操作规程的实施情况;不安全因素或设备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4)班组检查

①每十天一次;

②由生产作业部吊机班长、工程技术部机修班长负责组织实施;

③检查内容:吊机钢丝绳使用磨损情况;吊具锁头旋转、磨损情况;吊机各部位制动装置运行情况;本班组作业区域安全生产状况;操作规程执行情况;设备运行记录及维保情况。

(5)岗位检查

①每班前及作业间歇时检查;

②由操作人员进行;

③检查内容:本人作业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自查,设施、设备关键部位检查。

(6)不定期专项安全检查

①不定期专项安全检查由安办根据情况安排;

②检查内容:针对专项工作内容,对一些易发生事故的重点领域和重点时段进行安全检查。

2、外部检查

按照上级主管机关和单位在对公司进行的安全检查中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要求,各责任部门要按时保质保量地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回复形成安全管理闭环。

(三)各类隐患排查及整改落实遵循“个人能整改的不交班组,班组能整改的不交部门,部门能整改的不交公司,公司能整改的不交上级”,整改完毕按照《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安全隐患整改报告》及《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台账》进行规范填写报送,整改情况要形成闭环,妥善保存。

五、隐患分类及整改期限

(一)隐患分类

一类:为部门内开展自查自纠,能在部门内独立完成自改的隐患。

二类:由公司安办主导的各类检查或各部门在隐患自查中发现,需其他部门共同配合才能完成整改的隐患。

三类:设备老问题或反复出现、整改费用较高、耗时较长或需要政府及技术单位支持协助的问题,必须由公司领导层研讨解决的问题。

(二)整改期限

一类: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回复。

二类: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回复。

三类:原则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并回复。

隐患整改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员因各类原因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隐患整改和回复,须在期限内写出书面说明,明确完成期限并报公司安办。涉及三类隐患,隐患整改责任部门须在月安全会议中汇报整改进度情况,直至该整改项目结束。

六、隐患治理

(一)对排查出的各级隐患实行“五定”管理,并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管理进行监督,及时协调在隐患整改中存在的资金、技术、物资采购、施工等各方面问题。

(二)对一类、二类隐患,由关联部门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三)对于重大隐患,公司安全质量部负责确定风险可接受标准,评估隐患的风险等级。

(四)重大隐患的治理应满足以下要求:

1、当风险处于很高风险区域时,应立即采取充分的风险控制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同时编制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尽快进行隐患治理,必要时立即停产治理;

2、对于处于中风险的重大事故隐患,应制定风险控制措施,编制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选择合适的时机进行隐患治理,尽可能将其降低到低风险。

3、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包括:

(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5)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6)防止整改期间发生事故的安全措施。

4、事故隐患治理方案、整改完成情况、验收报告等应及时归入事故隐患档案。隐患档案应包括以下信息:隐患名称、隐患内容、隐患编号、隐患所在单位、专业分类、归属职能部门、评估等级、整改期限、治理方案、整改完成情况、验收报告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形成的传真、会议纪要、正式文件等,也应归入事故隐患档案。

七、隐患上报

公司安全质量部负责定期通过“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向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相关主管部门上报隐患统计汇总及存在的重大隐患情况.

公司定期将公司隐患排查治理情况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员工大会进行通报。

八、考核与奖惩

(一)凡在检查中查出的各类隐患,未及时整改且无法说明原因的,经公司安办调查确认后,每项次处罚100元。

(二)对于积极排查隐患及隐患整改治理及时到位的,经公司安办确认后,视贡献大小每项次奖励100-500元。

(三)根据上述制度规定及各部门隐患排查治理执行落实情况,由公司安办提出奖罚建议,奖罚均在安全专项经费中予以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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