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提高职工队伍的安全技术素质,技术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凡新进入我矿工作的所有职工,都必须进行严格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未经培训考试合格的职工,一律不准上岗工作。未经教育培训合格就参加工作的职工造成事故,追究分配工作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2、安全培训工作由安全培训科全面负责,安全培训科必须及时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建立培训档案,定期向分管矿长报告。
3、安全培训的内容包括:
(1)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
(2)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内容;
(3)本工种操作规程,有关设备仪表的操作及故障的排除方法;
(4)煤矿安全基础知识和事故发生预兆及自救,互救、创伤急救的基本知识。
(5)职业卫生健康知识
4、新员工必须经过教育培训,由安全培训科负责组织。学习时间不得低于72学时。考试合格后与有经验的老工人签订师徒协议书,师徒协议时间为4个月。培训结束后由班组负责进行班组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为班组安全管理制度,劳动纪律和师徒帮、传、带。
培训内容:入井前
1、安全思想政治教育,包括:
(1)安全思想教育。
(2)遵章守纪教育。
2、法律法规
(1)安全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意义。
(2)安全生产法规教育,包括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企业的规章制度等。
(3)职业卫生教育,包括职业卫生相关规定、职业病防治等
3、安全生产理论教育
(1)一般理论知识,"采、掘、机、运、通"五大项。
(2)安全生产作业技能教育,包括应知教育、应会教育。
(3)队组教育,包括队组(制度、分工、生产系统)。
(4)班组岗位教育:包括岗位情况,工作性质,职责范围,使用工具,器材。
4、培训结束后进行闭卷考试,考试格后方可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