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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检查奖扣分实施办法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8月24日

为了加强对公司生产过程的安全管理,强化各单位(部门)的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检查、考评各单位(部门)EHS执行情况。
同时使安全检查可操作性强,采用奖扣分的方式进行。特实行此《安全检查奖扣分实施办法》。
1、综合办、安环科、技术科、设备科、生产科按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对生产车间、仓库、检测中心、门卫等单位,在日常开展安全工作管理过程中,对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包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工作职责、安全职责、劳动纪律、防护用品的穿戴、风险作业的管理、反“三违”、现场“6s”管理等执行情况进行考评、量化。
2、考核对象:单位(部门)及单位(部门)负责人。
3、单位部门负责人负连带责任,按部门奖扣总分的20%挂钩。
4、分值:1分=40元。
5、月底安环科汇总,报总经理审批后,交由财务科在当月工资中结算。
6、具体考核标准,见附件《安全检查奖扣分考核标准》。
7、从即日起,开始执行。未尽事宜,商榷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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