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的有关要求,对本项目部管辖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直接领导责任。
(2)协助项目经理,负责本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制定、运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总体策划与组织实施。
(3)根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章制度的要求,负责组织项目部日常的安全生产督查、考核与奖惩工作;对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有权下令停工整改。
(4)主持安全生产例会,负责处理一般安全、环境事故,并协助项目经理处理重大安全、险性事故。
(5)主持施工现场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并审批,监督检查应急培训与演练,提高职工自我保护、防范事故及应急响应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