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使高温、低温条件下作业正常,减少对职工身体影响,从而保证生产的稳定运行,制定本制度。
二、实用范围
实用于公司的生产作业范围
三、工作职责
1、生产管理部为高温、低温作业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高温、低温作业制度的监督管理。
2、生产设备科为高温、低温作业的日常管理部门,负责高温、低温作业的日常检查,负责作业点高温、低温作业组织的评价。
3、各生产车间和作业管理部门负责高温、低温作业的日常管理。
四、管理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保证高温、低温作业职工的身体健康。
2、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高温、低温作业的防护工作。
3、不断改善高温、低温作业条件,创造适宜的工作环境。
4、对经常接触高温工作的职工放发高温补贴。
五、作业内容管理
1、各生产单位应做好夏天防高温工作,减少和避免职工中暑。
2、各生产单位应做好冬天的防寒工作,减少和避免职工冻伤。
3、各生产单位应做好冬天管道、阀门、仪表等防冻保温工作。
4、备煤车间受煤坑、煤塔处冬天应有取暖条件,保障生产正常。
5、炼焦车间焦炉地下室、换向室、调火值班室处应有降温条件或通风条件。
6、对经常接触炼焦炉受高温影响的工种,安排工作时应合理调度,避免职工因时间较长而中暑。
7、炼焦车间捣固、筛焦楼等处冬天应有取暖条件。
8、各厂、车间职工在受限空间温度较高的地点工作时,应尽量改善通风条件,工作时有监护人。
9、在接触高温可能产生炀伤的工作时应有防护措施。
10、在冬天气温较低时,从事高空作业应有防寒措施。
六、管理要求及考核
1、各生产单位对高温、低温工作点应进行充分辨识和评价,并按评价结论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如因工作安排不当而使职工中暑、炀伤、冻伤,每次处罚责任单位1000元,第一责任人承担200元。
2、因违章指挥作业而使职工中暑、炀伤、冻伤,每次处罚违章指挥责任人2000元,情节严重,按安全管理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七、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