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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存在的几个问题及建议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12月16日

  随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和法律、法规的逐步健全,安全生产态势也趋于稳定好转,作为一名基层安全生产监管人员,从这几年的工作实际中也感到了各层各级对此项工作的高度重视。但在长期的基层工作实践中感到还有一些问题亟待解决,如不认真处理,将仍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瓶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大部分企业安全生产欠帐较多。这是个老话题,也说了多少年,但这个现状一时仍难以改变,主要是因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成立之前,“三同时”工作一直没有抓好,有不少企业没有搞过“三同时”,因而这些企业都存在着轻重不同的安全生产隐患。有的企业因实力雄厚,重视程度较高,能投入大量的资金进行整改、补救,逐步消除了安全生产隐患;不少生产经营形势不好的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严重不足,不但原有的隐患得不到整改,新的安全隐患还不断增加,这样的企业设备老化、带病运行,安全监控设备缺乏,生产作业条件不符合规定要求,特别是一些处于停产、半停产的企业,事故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改,极易发生事故。

  二、监督管理工作缺乏主动性。由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范围扩大,监督管理的对象增多,安全生产监察任务加重,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经常处于被动应付的工作状态,缺少对安全生产本质的再认识和剖析,对事故的本质和规律的揭示,运用新的、科学的理论指导企业安全生产。

  三、个体、私营企业监管工作还不到位。长期以来,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集中在抓国有、集体企业以及改制后的新企业上,这些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已较为规范,执行得也比较严格,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也较少。随着市场经济的进一步深化,个体、私营企业越来越多,分布的行业越来越广,因利益趋动,业主的安全生产观念淡薄,各项制度形同虚设。由于客观因素,安全生产监察人员习惯于同国有、集体以及改制后的新企业打交道,对这些企业的安全监管积累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管方法,对个体、私营企业过问不多,就是监管也是近几年的事,怎样有效监管仍在摸索,这就形成了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

  四、部门之间工作协调不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离不开各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法制越健全,部门之间的协作越重要。因为法律授予各职能部门不同的管理权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某些监察职能时必然要涉及其他部门,有些方面的业务工作也需要其他部门的配合。目前在安全生产行政监察上,还是各自为政,各行其道,没有进行很好的综合协调,没有行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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