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新华网里的头条不再是关于平禹矿难的时候,我意识到它已经落幕了,以37个鲜活的生命,一些待处理官员和一些残破家庭的善后碎事为结局离开了大众和媒体关注的视野。彷如一场浩劫之后人们必将怀念之前平淡生活的美好一样,我想那些矿工家属现在也一定以撕心裂肺的方式怀念着在矿难中远去的亲人。那些成功躲过一劫的人想必在一段时间内或转行或从此谨小慎微。那些曾经忽视的安全的矿领导此刻势必也在反悔这倒霉的瓦斯。
可是就是这些吗?我想远远不够。历史上重大矿难的惨痛教训往往会带来相关政策和措施某种程度上的变革和颠覆。比方说日本,20世纪60年代日本经历了一个事故高发期。特别是1963年三池煤矿煤尘爆炸事故,导致458名矿工死亡;1965年山野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导致237名矿工死亡。这些事故对政府的安全管理理念很大,促使政府认识到单纯通过增加监督官的数量,并不能有效控制煤矿事故的发生,于是日本开始改变以监督为主的安全管理办法,并于1973年在全国生产行业中推行“零灾害”运动,使煤矿事故大幅度下降。
纵观近两年中国的重大矿难,2009年11月21日鹤岗新兴煤矿爆炸事故,108人遇难;2010年1月6日湘潭立胜煤矿电缆起火事故,28人遇难。2010年3月28日山西王家岭透水事故,38人遇难。而今又加上河南平禹瓦斯爆炸事故,37人遇难,笔者分明感觉到我们中国在矿难面前的被动和力不从心。笔者认为这种靠重大矿难引起全行业乃至全社会对安全关注的生命警钟就如电动机的点动。眼下平禹矿难点动了,可是一段时间后呢,当社会不再关注,当伤痛被人们遗忘,安全这台电动机也就停止了运转。谁又能保证同一个工作面不会上演第三场瓦斯悲剧呢?
固预从源头治理矿难,必须唤起所有煤矿从业人员对安全保持持久热度和持久关注。变“点动为“连续运转”。而欲实现安全的连续运转笔者认为可以从下面三方面着手。
一、“严”字上下功夫
“要想做到对己和对人都严,笔者认为这要有敢于做“孤臣”的勇气。
首先,对己要求严,这主要表现在对待工作能坚守原则,忠于职守上,这是安全工作得以开展的保障。道理很明显,一个管安全的领导如果对自己要求不严,则势必上梁不正下梁歪,当然他管的那一隅肯定也是个“松散的联盟”。很难满足煤矿安全的要求,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也是从源头上埋下安全隐患。
同样,基层安全管理员(比方说安监员、瓦检员)如果对自己要求不严,则势必人浮于事,再好的安全政策和措施也落实不到位,成了花架子,好看却用不了。还是不能保证煤矿生产的安全。
其次,对人要求严,这里重点指当安全和生产或人情发生矛盾时仍能始终如一地坚持立场,不妥协,不动摇。这是安全的执行保证。安全和人情或生产发生矛盾在煤矿不是什么新鲜事,有些时候可能违章的人是自己多年的老部下,有时候可能产量催的紧不得不把安全暂时搁置一边……,这个时候就是我们安全管理员亮出自己原则和立场的时候,也就是我们安全工作真正的内容所在。但遗憾的是笔者多年的下井经验证明事实并非如此。所以如果发生安全事故既是偶然我想也是必然。
二、“人”字上慎选用
煤矿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选用是绝对来不得半点马虎的,因为他既关系到企业的安全生产也关系到矿工们的生命安全,同时也关系到企业的声誉。安全管理人员选用的要求是既要有理智思考又要有敏锐判断力同时害要有果敢行动和持之以恒精神的人。决然不能草率行事,单凭人际关系、人品、生产技术来选择。试想如果我们用了个不能坚持的人当安全管理员,那么第一个月也许他会管的很好,隐患排查和安排整改都比较到位。那么第二个月、第三个月如何呢?一年之后又如何呢?我想也许那时候他自己也成了个安全隐患了。更别提去治理隐患。所以我们在安全管理人员的选用时得仔细斟酌多方讨论并对其进行适当的测试。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选用的人也才能最大程度上满足安全管理职位的要求。
三、“新”字上做文章
如果把管理比作滚雪球的话,那么滚一轮就代表制度会人事的变更一次,而这轮所能吸纳的雪是有限的。所以为了管理更有效果就必须在制度上不断创新及在人事上勤于变动。煤矿安全管理也如是,一项安全制度能维系的人的热情永远只在于他刚颁布的几个月,一个人对于一份工作的热情也只在于他刚接触的那几个月。所以从这层意义上讲安全制度不更新,人事不变动,安全管理还是难逃“点动”的命运,更何况社会不断发展,科技不断进步,井下条件不断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