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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安全“责任半径”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2月11日

  安全工作其实并不是我们钻井工作的中心,却影响中心;安全工作并不是我们钻井作业的全局,却关系全局。当前,我们钻井作业对安全工作的认识,已经上升到应有的高度,但就干部员工安全的“责任界限”而言,未必人人心中有数;主动延长“责任半径”的理念,未必已经深入人心。

  所谓“责任半径”,就是职责权限赋予的管理范围。延长“责任半径”,就是要克服狭隘的责任界限思想。安全工作是与所有成员利益休戚相关的事,不是基层安全员、分管安全工作领导的“专利”,而应形成“人人抓、个个管、大家守,全员参与”的局面。

  延长“责任半径”,就要主动拓展抓安全工作的领域。除了被写进各种责任书的义务外,那些一时无法用文字概括的“其他事项”往往就是安全的“盲区”、潜在的“威胁”,更是各级领导甚至普通员工应该主动去发现、排除的隐患。

  只有各自的“责任半径”延长了,有了责任落实的交叉、重叠,才能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的概率。

  延长“责任半径”,就要有细腻、细心、细致的工作态度和作风。做好安全工作,要“小事大惊小怪”、“无中想到有”、“听见风想到雨”,努力做到提前发现不良倾向苗头、用耐心细致的“扫描”发现安全的漏洞、用周密具体的措施排除隐患。这样,安全才会有信息宽度、责任广度、措施密度的三重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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