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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防爆十大禁令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10月28日
  1、严禁在厂内吸烟及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蚀物品入厂。
  2、严禁未按规定办理用火手续,在厂内进行施工用火或生活用火。
  3、严禁穿带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油气区工作。
  4、严禁穿带铁钉的鞋进入油气区及易燃易爆装置。
  5、严禁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等。
  6、严禁未经批准的各种机动车辆进生产装置、罐区及易燃易爆区。
  7、严禁就地排放易燃易爆物料及化学危险品。
  8、严禁在油气区内用黑色金属或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打、撞击和作业。
  9、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及随意挪用或损坏消防设施。
  10、严禁损坏厂内各类的防爆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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