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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建筑业农民工安全教育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7月26日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建设业得到迅猛发展,已成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最为活跃的热点之一。近年来,我市房地产开发和高层建筑越来越多,建筑业从业人员逐年增高,其中大部分一线工人来自农村,建筑业为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了一个大市场,但是农民工整体综合素质却令人担忧,特别是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都偏低,农民工的安全教育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一、目前我市建筑业农民工的基本情况

1.农民工成为建筑业劳动力的主体。建筑业企业自去年按照新标准资质就位和进一步股分制化后,已逐渐转变成管理型企业,一线工人都由市场化的班组或劳务分包单位提供,大多数由农村剩余劳动力组成。据统计农民工约占建筑业从来人员的80%。我市约有农民工近3万人。

2.农民工受教育情况。我市建筑业农民工主要来自江西、四川、贵州、重庆等省市的农村及偏远山区,大多数教育程度在初中以下,整体文化素质低,安全知识薄弱,基本上没有参加岗前培训,放下锄头就拿起瓦刀,不具备建筑业应有的基本常识和相关技能。

3.农民工队伍的管理。农民工主要以劳务形式进入建筑工地,由班组长或包工头组织形成一个个流动队伍,以签订劳务分包进入工地施工,农民工无需任何有效证明均可被聘用直接从事施工作业,而这些劳务分包单位的管理者安全观念淡薄,缺乏对所属民工的必要培训教育,管理无序,人员不稳定,流动性大,安全教育基本上是空白,而承建商又未真正将这些农民工纳入其内部的安全教育工作,因此给安全生产带来很多不利的影响。劳动部门对岗前的培训教育考核也无法得到落实,行业监督管理部门主要监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教育培训的对象也多是企业管理人员或现场管理人员,监督的对象是企业的安全保证体系,对这些流动队伍的安全教育培训涉及较少。

4.农民工与事故的关系。农民工已成为建筑施工的主力,建筑施工第一一的各工种绝大部分由农民工承担操作,他们的生产行为是否安全直接影响着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的形势。从全省2003年发生的41起四级以上的施工伤亡事故来看,死亡的42人中全是一线农民操作工。这些事故的主要原因大部分是由违章操作,冒险蛮干,究其原因,主要是农民工缺乏必要的岗前安全培训,没有掌握应有的安全操作技能,对大规模的工业化施工缺乏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的重要性认识,所以他们既是事故的肇事者,也是事故的直接受害者。

二、农民工队伍培训的现状。

国家和建设部对建筑业劳动者就业前的培训教育工作十分重视,在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提出了相关的要求,《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均有相关条款规定,特别是今年2月1日起施行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之一是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促进了农民工上岗前的劳动教育培训。但是从目前情况来看依然存在许多问题:

1.总承包施工企业已没有基本施工队伍,成为管理型企业,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对农民工的安全教育缺乏责任感,认为是属于劳务分包队伍自己的事,安全生产只是挂在口头上,没有落实到行动中。

2.目前我市仅有2家有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其他的均是游兵散勇,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游击队伍,因此各分包队伍自身的安全教育培训已成为盲区,这些工作将由总承包施工企业承担,大部分总承包施工企业不愿承担责任。

3.行业管理部门由于受到人员、资金等不足限制,只能针对行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开展培训教育,对庞大的农民工无能为力,满足不了需求,基本工种如钢筋工、模板工、砼工、泥水工、架子工、电工、机械操作工,普通工等均缺乏系统培训教育,又由于管理部门权限的划分,造成一些特殊工种无法正常培训上岗,如建筑机械操作工、塔吊司机、施工电梯司机、井架操作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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