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是指通过入井人员携带识别卡,确保能够实时掌握所有井下各个作业区域人员的动态分布及变化情况的系统。当紧急情况发生时,可以准确掌握井下作业人员的位置,为事故应急救援提供依据。
一、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的组成
人员定位系统一般由主机、传输接口、分站、识别卡、电源箱、电缆、接线盒、避雷器和其他必要设备组成。
二、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的安装、使用与维护
1.安装与维护
(1)各个人员出、入井口、重点区域出/入口、限制区域等地点应设置分站,并能满足监测携卡人员出/入井、出/入重点区域、出/入限制区域的要求。
(2)巷道分支处应设置分站,并能满足监测携卡人员出/入方向的要求。
(3)下井人员应携带识别卡。
(4)识别卡严禁擅自拆开。
(5)工作不正常的识别卡严禁使用。性能完好的识别卡总数,至少比经常下井人员的总数多10%。不固定专人使用的识别卡、性能完好的识别卡总数至少比每班最多下井人数多10%。
(6)矿调度室应设置显示设备,显示井下人员位置等。
328
煤矿安全检查作业安全培训教材
(7)各个人员出人井口应设置检测识别卡工作是否正常和唯一性检测的装置,并提示携卡人员本人及相关人员。
(8)分站应设置在便于读卡、观察、调试、检验、围岩稳定、支护良好、无淋水、无杂物的位置。
(9)设备使用前,应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调试设备,并在地面通电运行24h,合格后方可使用。防爆设备应经检验合格,并贴合格证后,方可下井使用。
(10)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处理,在故障期间应采用人工监测,并填写故障登记表。
(11)安全监测工应24h值班,应每天检查设备及电缆、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报中心站。
(12)当电网停电后,备用电源不能保证设备连续工作1h时,应及时更换。
(13)入井电缆的入井口处应具有防雷措施。
2.中心站
(1)系统主机及系统联网主机应双机或多机备份,24h不间断运行。当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用主机应在5min内投人工作。
(2)中心站应双回路供电,并配备不小于2h的在线式不间断电源。
(3)中心站设备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和防雷装置。
(4)中心站应配置防火墙等网络安全设备。
(5)中心站应使用录音电话。
(6)中心站应24h有人值班。
3.技术资料
(1)中心站应每3个月对数据进行备份,备份数据应保存1年以上。
(2)图纸、技术资料应保存1年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