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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更新日期:2008年10月05日

劳动保护专业干部技术职称业务考核标准(试行)

发 文 号:劳人护局【1983】13号
发布单位:劳人护局【1983】13号

关于评定劳动保护专业干部职称问题的通知
劳动保护和安全技术是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管理中的一项技术工作。正确地使用和培养劳动保护干部(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安全技术干部,下同),确定相应的技术职称,以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鼓励他们钻研技术,提高思想、业务水平,促进社会主义生产建设事业的发展。
现就有关考核评定劳动保护专业干部职称的几个问题,通知如下:
一、现任专职劳动保护干部,应根据国务院国发【1979】279号文件《工程技术干部技术职称暂行规定》评定技术职称。具体业务考核试行标准附后。
有些属于非理、工科大、中专毕业生的劳动保护干部,由于他们的工作同工程技术交叉,可根据其工作性质、所学专业和从事专业的经历,来确定职称。
二、评定组织:应按照劳动人事部劳人科【1982】46号文件《科学技术干部技术业务职称评定委员会组织办法》规定,在各级工程技术职称评定委员会内设立劳动保护专业考核组,负责劳动保护专业干部职称的考核评定工作。
三、评定工作的部署:考核、晋升劳动保护干部技术职称的工作,各地要根据不同情况,分期分批进行,可先在有学历的专业干部中进行考核评定。对不具备规定学历的,如果符合晋升技师职称的,可以按工程技术职称的技师考评;对一九六六年底前从事本专业工作,又符合劳动人事部劳人科【1982】033号文件《全国会计、统计等业务技术职称评定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纪要》和劳人科【1983】9号文件《关于贯彻执行〈全国会计、统计等业务技术职称评定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纪要〉有关问题的说明》中提出的四条免试条件的,可以通过考核评定;此外,则均应经过对本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知识、技术知识和外语程度进行测验,合格后再进行考核评定。
对需要通过测验的劳动保护专业干部,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培训,提高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水平。具体测验科目按中专、大学两类不同的水平要求,测验三至五门本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有关考评工作的具体部署,由各主管部和各省、市、自治区自行安排。
四、评定劳动保护专业干部的职称,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涉及面广。各级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强领导,认真对待,在劳动人事部和各级劳动人事、科技干部管理部门的统一管理指导下,严格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和有关文件精神办理,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把考核评定技术职称的工作做好。
附:
劳动保护专业干部技术职称业务考核标准(试行)
技术员
中等专业学校毕业,担任专职劳动保护干部(包括企业、事业及其主管部门的安全技术干部,下同),见习一年期满或具有同等学力和同等技术水平的劳动保护专业干部,具备下列条件,可确定为技术员。
一、具有本专业一般的基础知识和技术知识:
1.明确劳动保护工作的主要内容、性质和任务;
2.熟悉与本职工作有关的生产设备、工艺以及有关的安全技术或劳动卫生要求;
3.具有与分管工作的安全技术知识或劳动卫生工程知识。
二、对分管的劳动保护工作的具体内容、方法和规章制度有基本了解。
三、能完成某一方面的劳动保护工作任务。
助理工程师
见习一年期满的高等院校四年制本科毕业生、技术员和有同等学力的,具备下列条件,确定或晋升为助理工程师。
一、具有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
1.掌握本专业技术工作的基本内容和基本原理;
2.具有有关的生产技术知识和工艺知识;
3.了解改善劳动条件的基本原则,主要依据和主要形式;
4.能够完成一般劳动安全技术或技术管理工作。
二、初步掌握有关的安全技术理论知识或劳动卫生工程技术知识:
1.能根据测定结果科学地分析、评价作业场所的劳动条件;
2.能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办法;
3.能在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指导下拟定劳动保护技术措施方案。
三、能较好地领会和执行有关的方针、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
四、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
工程师
具备下列条件的助理工程师,可晋升为工程师。
一、掌握本专业比较系统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
1.熟悉与本职工作有关的生产技术、设备和工艺;
2.熟悉与安全技术工作有关的理论知识;
3.了解国内外劳动安全专业的发展动态。
二、具有独立工作的能力,能较好地完成任务,并取得一定的成绩:
1.能组织和指导本部门的劳动安全技术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2.能解决劳动保护工作中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3.能够制订和组织实施本职工作范围内的劳动保护技术措施;
4.能写出一定水平的专题调查研究报告或经验总结。
三、能正确贯彻、执行有关的方针、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
四、能指导初级劳动保护技术干部的工作和学习。
五、掌握一门外语,能够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
高级工程师
具备下列条件的工程师,可晋升为高级工程师。
一、有比较系统深入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
1.有较为广博的同劳动保护工作有关的生产技术和科学管理知识;
2.有较丰富的劳动安全技术或技术管理工作经验;
3.具有与劳动保护工作有关的安全系统工程学、劳动生理学或劳动心理学等现代管理科学知识;
4.熟悉国内外劳动安全专业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二、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组织能力,并在工作上有显著成绩:
1.能组织和指导较大范围的劳动保护技术措施、条例、标准以及较大科研项目的制订和实施,或在本专业理论或技术上有独到见解的论著;
2.能解决劳动保护工作中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3.在改进劳动保护工作方面能提出方向性、建设性意见,实施后对改善劳动条件和减少职业危害,确能收到明显效果;
4.能写出全面评价本部门劳动安全技术工作的综合报告。
三、能够正确领会和分析研究有关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令,能组织制订有关的规章制度。
四、能指导初、中级劳动保护技术干部的工作和学习,并在传授本专业知识和培养本专业人才方面有贡献。
五、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技师
在劳动保护工作上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某些特长,业务能力很强,能解决本专业方面某些关键性技术问题,并在工作上有比较显著成绩者,可提升为技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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