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网

点击数:   更新日期:2017年08月05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7年第10号

发 文 号:公告2017年 第10号
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发布日期:2017-08-02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公告
2017年第10号
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办〔2014〕49号)的规定,经过企业自主创建、自评、自愿申请,宝武集团宝钢股份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钢总厂等88家企业通过评审,确定为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现予公告。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3年。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7年8月2日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