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抓紧做好安全生产专项督导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函50号
发 文 号:安办函〔2016〕50号
发布单位: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6-12-13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抓紧做好
安全生产专项督导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函
安办函〔2016〕50号
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6年12月3日至5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对你省本溪市和丹东市煤矿安全生产进行了专项督导,发现以下突出问题:
一、正常生产矿井隐患突出。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田师付双达煤矿井下采掘工作面甲烷传感器调校时,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不能显示切断有关区域电气设备动力供电电源;主斜井提升设备选型小,造成卷筒缠绕3层钢丝绳且未装设过渡绳楔;主斜井人车手动制动装置和提升绞车松绳保护装置失效。丹东市新开煤业有限公司核定生产能力4.2万吨/年,允许最大月产量为3850吨,而实际7月份出煤4567吨、11月份出煤4288吨,属于超能力组织生产;通风瓦斯管理存在漏洞,该矿井下只有一处回采工作面,2016年11月8日至12月4日,采面回风巷甲烷浓度为0.2%,采区总回风巷甲烷浓度为0.4%,存在异常情况,但未查明原因进行及时处理;主斜井提人绞车卷筒缠绕3层钢丝绳且未装设过渡绳楔,当提升容器到达设计减速位置时,提升减速功能保护装置不能实现示警;采掘工程平面图与井下实际采掘情况不符等。
二、地方政府对停产停工矿井监管不到位。本溪市本溪满族自治县旺隆矿业有限公司停产期间安全监控系统和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均未投入运行,冒险派工人入井排水,地方监管部门驻矿安全监管员向专项督导人员汇报该矿排水为地面操作,实际为工人入井排水。丹东市凤城鑫宏矿业有限公司和凤城市源恒矿业有限公司停产期间安全监控系统和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已不能正常运行,在主要通风机长期不运行的情况下,每天安排人员入井排水,未派驻矿安全监管员,地方监管部门对停产煤矿的监管流于形式。
请你省高度重视督导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抓紧督促本溪、丹东市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务于12月31日前将整改情况报送国家煤矿安监局。同时,要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要求,举一反三,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抽查、暗查暗访等方式,对全省范围内所有煤矿进行再排查、再督导,发现超能力生产、安全监控系统不完善、通风瓦斯管理混乱、提人设备制动装置失效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处罚、挂牌督办,及时通报、及时曝光;要切实加强停工停产矿井监管,逐矿落实包矿责任,严盯死守,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