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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更新日期:2014年05月07日

关于2014—2017年安全监管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 文 号:安监总党〔2014〕18号
发布单位:中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
发布日期:2014-05-04
中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
关于20142017年安全监管监察干部
教育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
安监总党〔2014〕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总局和煤矿安监局机关各司局、应急指挥中心及各直属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党委(总支、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培养造就高素质安全监管监察干部队伍,根据中共中央《2013—2017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现就2014—2017年安全监管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目标要求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牢牢把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工作大局,坚持分级分类、按需施教、学以致用、注重实效,全面深化干部教育培训改革,全面提升干部教育培训质量,努力培养信念坚定、敢于担当、善抓落实、职业内行、自身严格的优秀安全监管监察干部,为推动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思想保障和人才支撑。
全国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处级及以上干部人均年脱产培训时间不少于110学时,其他干部人均年脱产培训时间不少于90学时。到2017年,全国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干部网络培训覆盖率达到90%以上,每人每年网络培训学时数不低于50学时。
二、重点培训内容
(一)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培训。组织广大干部深入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干部深刻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科学内涵,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的能力,推动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不断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创新发展。
(二)大力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党史国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加强党章的学习培训、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教育,突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作风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加强党史国史特别是党领导人民的奋斗史、创业史、改革开放史教育。组织广大干部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教育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把党性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与安全监管监察实践紧密结合起来,引导干部增强安全意识、使命意识。
(三)着力抓好业务能力培训。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安全生产特点规律,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发展战略教育。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高依法监管水平。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职业卫生、应急管理等行业领域业务培训,引导广大干部树牢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练好推动安全发展本领。
(四)积极开展知识更新教育。组织引导干部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和历史、科技、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开展与安全生产工作密切相关的新知识新技能培训,帮助广大干部拓宽眼界思路、优化知识结构、提高科学人文素养。
三、重点培训对象及措施
(一)党政领导干部。以理论武装、党性教育和能力提升为重点,加强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的培训。
主要措施:(1)省部级领导干部。认真按照中央组织部《2013—2017年省部级在职领导干部脱产学习进修计划》安排,做好省部级干部到中央党校等院校参加理论培训的协调保障工作。采取集中学习研讨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好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2)司局级领导干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每年选调30名左右司局级领导干部到中央党校等院校参加理论培训;每年安排50名左右司局级干部到中央党校等七所高校参加干部选学。每年安排20名左右省级煤矿安监局党政负责人参加专题研究班。(3)地方领导干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每年举办1期市(地)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研究班;定期开展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重点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培训。
各级党组(党委)中心组集中理论学习安排,每季度不少于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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