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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更新日期:2013年06月17日

关于印发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做法的通知

发 文 号:安监总管二〔2013〕66号
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交通运输部
发布日期:2013-06-05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
印发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做法的通知
安监总管二〔2013〕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厅(局)、交通运输厅(局、委):
近年来,重庆市将道路交通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构建党政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明确工作的关键因素和着力点;强化监管能力,创新监管体制,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加大事故预防和隐患排查力度,加强基层基础建设,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成效显著,从全国道路交通事故的“重灾区”,跨入道路交通安全综合考评先进行列。对此,中央领导同志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要求在全国推广重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经验。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组成专题调研组,对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做法进行了总结,形成了《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发展战略》的经验材料,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学习借鉴,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一要认真学习把握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做法的实质。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最宝贵的经验是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真正重视到位、投入保障到位。各地区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根据本地区实际,构建强有力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体系,公安、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深入分析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特点,理清当前影响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稳定最主要的因素,找准薄弱环节,研究方案并加以落实;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30 号)精神,加大宣传力度,在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的基础上,抓好落实,力求实效。
二要继续加大道路交通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力度,严厉整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深入推进“道路客运安全年”和货车违法行为“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行动,加强对重点单位、重点车辆、重点道路的监管,完善交通违法电子监控设施,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严肃查处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强行超车、抢道行驶等野蛮驾驶行为,改善道路通行秩序,努力营造平安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三要借鉴重庆市“生命工程”先进经验,加大对危险路段的隐患排查和整改力度。地方各级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对本地区临水临崖、连续下坡、急弯陡坡、桥梁隧道等事故易发路段进行全面摸排,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开展有针对性的整治,落实整改资金,完善危险路段基础防护设施。加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投入力度,逐步落实县级人民政府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主体责任。
四要推进“科技强安”,进一步加大动态监管和客运企业安全评估试点工作力度。要进一步规范动态监管系统的应用,切实发挥其作用。要保持客运车辆实时在线,对车载卫星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的客运车辆,企业不得安排运输任务。要加强对客运车辆的实时监控和管理,及时发现并处理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要依据动态监控系统记录的交通违法信息,依法严格处罚。要研究建立客运企业评估机制,开展客运企业评估试点,对在评估中发现隐患严重的企业进行挂牌整改,为下一步全面开展客运企业安全评估做准备。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
2013年6月5日
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发展战略
——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做法
重庆地处长江中上游三峡库区,地貌以丘陵、山地为主,道路弯多、坡陡,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较为薄弱。1998-2002年,重庆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交通事故30起,年均发生6起,其中仅1998年就发生10起,一度成为全国道路交通事故的“重灾区”。重庆市痛定思痛,认真总结,汲取教训,创新监管机制,完善管理体系,实施道路交通安全发展战略,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强力推进道路“生命工程”,道路通行条件得到明显改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逐年下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在全市机动车和驾驶人年均增长超过30%的情况下,客运车辆事故率持续下降,连续58个月未发生客运车辆重特大事故,农村道路连续8 年未发生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了道路交通事故高发势头,得到中央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
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最突出的特点,就是从最基层、最基础入手,抓住了“人、车、路、场站、运输企业、路检路查、环境条件”这些道路交通安全的基本要素,建立了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监管体系、防护体系、科技体系”四大管理体系,坚定不移地实施安全发展战略,集中体现在以下四方面:
一、坚持党政主导、部门配合,构建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
(一)抓机制建设。自2002年起,重庆市政府在全市相继建立了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公安、交通运输、安全监管等29个部门为成员的市、区县二级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分析形势,部署工作。重庆市委专门成立了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建立了党政领导联席会议制度,共同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问题,形成了“党委加强领导、政府组织实施、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齐抓共管、城乡统筹推进”的工作机制。
(二)抓制度建设。2010年,重庆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市、区县政府和部门的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市安委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落实乡镇、村居责任,加大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力度。
(三)抓协调配合。重庆市每年均在全市开展一系列大型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公安、交通、安全监管等部门大力推进“平安畅通县区”建设;联合各区县及乡镇政府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示范乡镇”创建活动,全市已有507个乡镇达到道路交通安全示范乡镇创建标准,所占比例达57%,实现了乡镇对道路交通安全管得住、控得牢、防得稳的基本目标。
(四)抓考核体系。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权责一致是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考核的纲领。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工作要求,近年来,重庆市先后出台了《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重庆市〈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实施办法》,对党政负责人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依法进行责任追究。2010年以来,共有45名未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的党政干部被问责。通过这些措施,推动了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体系的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一步由“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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