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通知
发 文 号:安监总厅应急〔2013〕1号
发布单位: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3-01-05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
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通知
安监总厅应急〔2013〕1号
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
为指导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及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做好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组织制定了《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
2013年1月5日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急预案框架指南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工作原则
1.3编制依据
列出主要依据或参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应急预案。
1.4适用范围
根据驻在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实际,明确本单位在职责范围内处置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范围。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领导小组与职责
明确本单位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按照各处(科、室)工作职能和事故应急处置程序,明确各处(科、室)应急工作职责,做到职责明确、反应快速、工作有序。
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应急组织机构可包括所属监察分局。
2.2事故现场工作组(督导组)职责
事故现场工作组(督导组)是按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成立,并派往事故现场的临时工作机构。明确事故现场工作组(督导组)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
3.信息处置
明确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本单位与上级部门、同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及企业之间的事故信息接收与报告程序、时限、内容、方式、途径以及需要采取的应急响应措施、信息跟踪要求等(可用事故信息报告程序框图的形式来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