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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更新日期:2010年07月21日

四川省安全生产培训考试管理暂行办法

发 文 号:川安监〔2010〕205号
发布单位: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0-07-21
实施日期:2010-09-0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四川省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20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以下简称“三项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考试。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三项岗位”人员必须依法经过安全生产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证》或《特种作业操作证》。

  第二章考试原则

  第四条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坚持教考分离、统一标准、分级负责、程序规范、公开公平的原则。

  第五条安全生产培训考试采取基础理论与能力考试相结合的方式。即: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采用理论和综合能力测试,特种作业人员采用基础理论和实际操作考试;“三项岗位”人员的复训和复审仍按现行的相关规定进行。

  第六条“三项岗位”人员的基础理论考试实行计算机考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综合能力测试采取案例分析和论文答辩等方式进行;特种作业人员实际操作考试采用现场实作或模拟的方式进行。特种作业人员实际操作考试办法另行制定。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综合能力测试题和特种作业人员实际操作考试题均由计算机从试题库中自动生成。

  第七条基础理论考试和综合能力测试在各考试点进行,不具备计算机考试条件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应到就近考试点联系考试。特殊情况经发证机关同意可采用计算机生成的纸质试卷考试。特种作业人员实际操作考试在培训机构或发证机关认定的考试基地进行。

  第八条“三项岗位”人员的基础理论考试实行计算机考试,试题由计算机从试题库中自动生成。试题分为必知必会和应知应会两部分,题型为判断题、单选题和多选题三类,比例原则上按4:4:2。必知必会题共计10道题,不计分值但必须全部正确,应知应会题共计100道题,满分为100分。

  第九条“三项岗位”人员基础理论考试的必知必会题必须全部正确,其应知应会试题的成绩才有效。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理论考试成绩和综合能力测试成绩均达到80分为合格(其中:报考煤矿矿长资格A证的理论考试成绩90分为合格,报考煤矿矿长资格B证的理论考试成绩85分为合格,报考煤矿矿长资格C证的理论考试成绩80分为合格。);特种作业人员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成绩均达到80分为合格。

  第十条考试成绩合格的,经发证机关审核,颁发相应的《安全资格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考试不及格的可免费参加1次补考,补考不及格的应重新接受安全生产培训。

  第三章考试管理职责

  第十一条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安监局)负责全省安全生产培训考试管理工作。四川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受省安监局委托,负责全省安全生产培训考试系统(管理软件、试题库、机房)的管理和省安监局直接管理的安全生产培训机构培训人员的考试工作,具体工作由四川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考试中心(简称省考试中心)承担。各市(州)安监局设立安全生产培训考试分中心,负责本级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培训考试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省安监局的考试管理职责

  (一)组织审定并发布各类安全生产培训大纲、考试大纲、考试合格标准、试题库;

  (二)组织审定安全生产培训教材和教辅资料;

  (三)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培训考试管理的相关制度和规定;

  (四)组建安全生产培训试题专家组并指导其工作;

  (五)监督、指导省考试中心、市(州)考试分中心工作;

  (六)组织考务人员、监考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七)监督、检查全省安全培训考试工作;

  (八)其他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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