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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数:   更新日期:2008年10月05日

贵州省兴义市10.3马岭河索道事故的通报

发 文 号:国经贸安全[1999]1045号
发布单位:国经贸安全[1999]1045号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旅游局文件
国经贸安全[1999]1045号
关于贵州省兴义市"10.3"马岭河索道事故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计经委)、劳动(劳动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旅游局:
1999年10月3日,贵州省兴义市马岭河峡谷风景区索道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死亡14人,受伤22人。这是我国最严重的一次客运架空索道责任事故,特别是发生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50周年的节日期间,造成了很坏影响。经初步调查分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该索道未按《客运架空索道安全规范》(GB12352-90)设置紧急制动器,制动失灵造成飞车。该索道在设计和管理方面存在严重问题:一是该索道设计严重违反《客运架空索道安全运营与监察规定》(劳安字[1991]11号,以下简称《规定》),未履行报批手续,设计图纸未经安全审查,索道建成后也未经安全验收;二是操作司机和管理人员未经专业技术培训,无证上岗,缺少必要的专业知识和应急处理措施,索道运营单位没有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三是吊箱严重超过设计规定的载客量。为避免再发生此类事故,现就客运架空索道的安全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地要从这起事故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对客运架空索道立即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安全检查,切实加强客运架空索道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立即停止使用不具备运营条件的客运架空索道,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应坚决取缔。
二、各地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及国家客运架空索道安全监督检验中心要加强对客运架空索道的安全检查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从事运营活动,并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现象及时督促整改;对未领取客运架空索道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已建索道,应按《规定》办理安全使用许可证。严禁客运架空索道无证运营。各旅行社不得安排游客乘坐无国家颁发的安全使用许可证的客运索道。
三、索道经营单位要加强自身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自觉接受国家客运架空索道安全监督检验中心的安全检查和检验。索道经营单位的站长、经理要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索道从业人员也要经过培训后持证上岗。
四、今后建设客运架空索道,建设单位应将设计资料送国家客运架空索道安全监督检验中心审查合格后方可建造。
贵州省要继续认真做好事故查处和善后工作,吸取事故教训,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要依法严肃处理。
主题词:贵州 设备 通知
抄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国家客运架空索道安全监督检验中心。
委内抄送:国家机械工业局、国家有色金属工业局。
国家经贸委办公厅
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九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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