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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专项整治方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7月09日

为规范工程处液化气使用,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类似事故发生,根据11局安委办[2013]3号《关于立即开展生活(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工程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国务院城市燃气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强化全社会安全意识,加强监管职责,标本兼治,严格管理,强化责任追究,促进工程处燃气使用的安全稳定。
二、整治范围、重点和目标
(一)整治范围
1、工程处及各施工作业队餐厅瓶装燃气及灶具的管理、储存、使用;
2、餐厅是否按要求建设;
3、各类消防设施的配备。
(二)整治重点
1、严厉查处未进行定期检验或已经报废的钢瓶的使用,
2、要求从正规的燃气点灌装购买燃气,灌装燃气点的销经营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和相关证照要求齐全。
3、开展灶具及其他燃气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消除各种安全事故隐患。
4、加大燃气安全使用宣传教育力度,提高使用者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保证燃气使用安全。
(三)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彻底排查燃气安全隐患,规范燃气的管理、储存、使用。明确相关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安全教育培训,及时排查和整改事故隐患,全面提升对燃气使用的安全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
四、组织机构和责任分工
工程处成立以工程处长为组长,安全部、工程部、物资设备部质量部、综合办公室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一)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三民
副组长:张  印  韩亚军
成  员:张朋朋  康自领  胥永双  刘剑勇  汪晓芳  韩  冰
(二)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如下:
1.工程部、质量部、物资设备部:负责提出使用燃气的基本安全要求;燃气使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安全技术指导和宣传责任;对使用的判废、超期未检和标记不符合规定的钢瓶做出查验证明。
2.综合办公室:负责燃气采购的规范化,对餐厅的消防安全实施专项监管;依法依规查处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3.安全部门:负责对经有关部门确定,在燃气使用方面存在重大隐患的设施,依法依规责令其立即整改。
五、时间安排
(一)调查摸底和制定方案阶段(2月份)
工程处对营地餐厅及各作业队生活区(餐厅)场所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摸清基本情况,建立基础台账,制定工程处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二)自查自改和督促整改阶段(3月份)
1.工程处按照相关规定、标准的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自改,对查出的隐患,要逐一登记、建档,强化整改,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2.由工程处组织深入现场,大力宣传燃气防爆安全知识和有关安全管理要求,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并对生活(餐饮)场所自查自改情况进行全面督导和检查,督促整改、跟踪问效。
(三)抽查和全面总结阶段(4月份)
工程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认真分析、及时研究解决专项整治活动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推动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开展,确保燃气使用安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把此次专项活动作为当前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细抓到实处。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认真组织实施,真正形成抓落实的合力。要立即行动起来,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部署迅速落实到相关基层单位。
(二)加大执法力度,认真消除隐患
按照检查要求,严格细致地进行自查自改,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相关职能部门要把安全检查与执法监管紧密结合起来,对达到报废年限仍继续使用的液化气罐、燃气器具要坚决予以报废;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立即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确保各类隐患得到及时整治。
(三)强化检查督查,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能当场解决的要立即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制定整改计划,确保不发生事故。因为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彻底而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教育力度,增强人员的安全使用意识。要利用教育、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公布举报投诉电话,鼓励广大员工积极支持、配合和参与整治工作,对各种违法行为要实施跟踪报道,坚决予以曝光,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导向作用。
七、安全措施
1.液化气钢瓶应该放在容易搬动、通风干燥、不易腐蚀的地方,禁止放置在密封橱柜内。  
     2.液化气钢瓶严禁暴晒,严禁靠近明火或温度较高的地方,严禁用火烧烤或用开水浇。  
    3.液化气钢瓶要直立使用,严禁倒立或卧倒使用。
    4.液化气钢瓶严禁摔、踢、滚和撞击。
    5.液化气钢瓶与灶具要并排放置,瓶与灶的最外侧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80厘米。不允许灶台上放灶、灶台下放瓶这种垂直放置的方式。
    6.发现钢瓶瓶体、角阀漏气时,应及时通知或送往供应站处理,严禁私拆私修。
7、绝不可用火柴或打火机点火的方法寻找燃气器具或管线的漏气处。
    8、严禁进入燃气异味浓烈的房间,以免燃气中毒。
    9、严禁自行维修燃气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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