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学生安全是学校、家长的共同责任,也是学校工作、家庭生活中的一件大事。鉴于目前社会上还存在许多不安全因素、不良风气对学生的影响,为了保证我校学生的人身安全, 年 月 日学校、班主任与 家长,针对 同学在近期所违反的学校纪律情况分析后,为严格责任界限,以防再发生类似事件,造成学生伤害事故,三方经友好协商,达成责任界限,除严格遵守已签订过的《学生安全教育协议书》外,再签定《关于 的安全教育管理责任书》。
家长应督促 遵守以下条款:
1、在校学习期间,不得使用手机,如确需与家长联系,可通过学校办公室或班主任与家长取得联系。
2、在校学习期间,不得与社会青年、其他学校学生外出,也不得独自外出。如有事外出必须告知班主任。
3、在校学习期间,不得违反学校纪律或组织其他学生做违反学校纪律的事(特别:酗酒、打架、组织团伙违反学校纪律等)。如若违反,学生自动退学。
4、如有校外不良人员干扰自己学习、生活的,要及时告知班主任。
如违反以上条款,发生安全事故,学校、班主任不承担任何责任,一切后果由家长自己承担。
责任书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家长、学校各执一份。
学校(盖章): 班主任(签字):
家 长(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