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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龙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总结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11月01日

根据《2011年万州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整治实施方案》94号文件精神的要求,太龙镇领导高度重视。扎实推进整治各项行动,做到加大宣传培训,狠抓蔬菜、农药、畜产品、水产品、兽药违禁药物的清查、监测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强化违规违禁及违法行为的查处,使整治工作不断深入开展,并取得了阶段性的工作成效。
        一、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由分管农业的副镇长任组长,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副主任为副组长,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各村(居)组任为成员。要求在开展整治工作期间按要求进行检查、督查。
        二、抓好宣传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始终保持宣传培训与指导相结合的整治措施,做好引导和规范工作。综合整治活动工作中,共发放宣传资料450余份,结合赶场面对面活动进行食品安全街头宣传6次,教育种养户、经营户自觉遵守投入品使用规定,杜绝使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等高毒农药的行为,严格实行农药安全间隔期。同时,通过送资料、送技术对饲料、兽药及畜产品安全知识培训,自觉遵守质量安全意识。
        三、强化执法检查:水产品整治,检查了水产养殖户1户,对生产记录、进出货台帐不全,进行现场指导,明确整改措施。检查中,未发现违法添加和使用违禁药品的不法行为。
        农资及畜产品、兽药整治,共出动12批,48人次,检查了21个农资经营户,其中农药经营户12户,肥料经营户9家。未发现农业部明令禁止的高毒农药。对兽药经营户9个,9家畜禽养殖场进行检查,未发现在饲料原料及产品中添加“瘦肉精”、“三聚氰氨”“苏丹红”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未发现农业部明令禁止的高毒农药。同时签订了《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四、查处违规行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整治保持高压态势,严格依法查处一些违规行为和现象。对种养殖生产经营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生产记录、进出货台帐不全和档案记录不规范的行为,当场纠正并责令限期整改完善,严格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
        四、存在的不足:一是整治工作量大,无工作经费来源。
        二是长效监督管理机制还有待不断完善和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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