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是全国第10个“安全生产月”。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国家广电总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七部委和自治区安委会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统一部署,以及2011年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为核心,全面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1〕12 号)和《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河政发[2011]12号),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把安全法律、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知识送进厂矿、工地、社区、校园、乡村,使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推动各地、各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和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部署,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继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时间和主题
活动时间:5月30日至6月30日。
活动主题:安全责任、重在落实。
三、全市性重点活动
(一)开展学习国发23号文活动
活动时间:6月5日-20日。
为深入宣传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桂政发[2011]12 号)和《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河政发[2011]12号),市安委会组织开办学习国发23号文培训班,宣讲23号等文件确定的安全生产重大政策。培训班由市安委会主办,市安全生产管理协会承办。各县(市、区)至少组织一期培训班,培训对象主要是企业员工。由市安委办负责将上述三个文件的重要内容摘编成册,印10万份发放给企业员工,力争做到辖区内企业从业人员人手一册。
(二)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
活动时间:6月11日(星期六)。
6月11日,市安委会组织部分重点成员单位及金城江区安委会在文化广场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编印安全生产知识手册和宣传单发放给职工群众,回答群众有关安全生产的疑难问题,现场播放安全知识教育片,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事故防范技术、职工安全知识、职业危害防护常识。各县(市)结合地方实际,选择合适场所,举办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咨询活动。
(三)开展“安全生产警示周”活动
活动时间:6月12日-18日。
根据自治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要求,各地要在6月12日-18日开展为期一周的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采购全国组委会推荐的2011年“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片《安全责任、重在落实》,同时结合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的特点,选购《2010年事故案例》、《生产现场急救常识》、《违章事故案例警示录》、《最新事故案例警示录》、《交通安全警示录》、《最新大事故的血泪诉说》和《校园安全故事汇》等警示教育片,作为“安全生产月”活动教材组织职工观看。同时要结合实际开展反“三超”、反“三违”活动,深入查找问题症结,总结事故教训,时刻警钟长鸣。要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采取有效措施,提高防范能力,防止同类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