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江苏优士化学有限公司
乙方:襄樊博特环保科技化工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江苏优士化学有限公司实际,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经甲乙双方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自愿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本协议的各项规定。
一、 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全资质、健康安全环境业绩、设备设施安全状况、人员上岗资格等进行审查。
2、 甲方应结合本公司的特点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环保规定,提供本单位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及有关规定,需要动土、动火等作业由甲方办理相关的作业证。
3、 甲方有权对乙方作业过程的安全环保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制止各类作业过程中的违章和不安全行为,责成乙方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并对违规人员进行处罚。乙方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甲方有权责令停工直至终止合同。
4、 甲方有义务和责任监督约束本单位职工在进入乙方生产现场时,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环保规章制度,履行各自的安全环保责任。
二、 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必须持有法人资格证书、营业执照、资质登记证书、安全资格许可证,并经上级有关部门注册登记。合作协议生效前乙方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排污申报登记注册证、消防安全审核意见书的复印件提供给甲方留底。
2、 乙方必须确保处置过程符合环保及安全要求,生产、储存、利用必须得到消防、环保部门认可。
3、 乙方在运输、装卸、储存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执行,运输单位必须持有效的运输证,驾驶员、押运人员必须持从业资格证,同时运输过程必须采取恰当的安全环保防护措施。做到不滴漏、不倾倒、不洒出,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环境影响一切由乙方承担责任。储存场地由专人负责管理,并符合要求。在甲方厂内乙方人员必须佩戴胸卡且不得擅自闲逛。
4、 乙方在使用及处置回收氯化钠盐的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有关环保、安全规定,如出现任何事故由乙方独立承担,与甲方无关。
5、 乙方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并在各类作业过程中贯彻落实。
6、 乙方在甲方区域内的所有人员,应在甲方安环管理部登记备案,并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
7、 乙方需要接受甲方的安全环保教育、施工规定以及相关考核细则的学习。
8、 乙方应为所有作业过程配置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的设备设施,保证合格的安全环保条件。
9、 乙方应配置符合安全环保要求的人员进行作业,组织所有人员进行安全环保培训,特殊工种必须确保
100%持证上岗,乙方必须定期开展内部安全教育,并做好教育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