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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寒暑假留校学生安全协议书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07月01日

甲方:**大学
乙方:申请寒暑假留校学生
乙方出于本人自愿,申请寒暑假留校学习、住宿和生活,得到甲方同意。甲乙双方就乙方在寒暑假留校期间的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应遵守学校有关学生住宿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擅自到校外租房住宿,不得无故晚归或夜不归宿,不得在宿舍内违章使用电器,生火做饭,不得私藏刀具或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男女混宿,不得擅自带外来人员到学生宿舍住宿。
二、乙方不得擅自到校内外水域或未开放的游泳池游泳,不得酗酒或做出其它违法违纪的行为。
三、乙方应积极遵守学校计算机网络的有关管理法规、规定,不得组织或参与网上违法、犯罪活动。
四、乙方应自觉维护学校的稳定,不得参与危害学校和社会稳定的活动(如传销组织、法轮功及其它邪教组织),不得做出有损学校声誉或危害国家、社会、学校和他人利益的行为。
五、乙方在校或外出应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自我保护,严格遵守学校和国家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由于个人过失或过错,导致人身、财产安全遭受损害或产生其他不良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六、乙方应服从学校的教育、管理,到校外打工或从事相关活动的应到学校保卫处、院(系)学工办、学生宿舍管理中心登记,留下个人通讯方式等信息。
七、乙方应在取得卫生许可证的食堂、餐馆及其它饮食场所或销售食品的地方用餐、购买食品,注意食品卫生及安全。
八、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有关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具体规定。
九、乙方违反上述禁止性条款,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十、根据有关勤工助学的规定,乙方经个人申请,经过乙方审批同意的,甲方为其提供一定数量的假期勤工助学岗位,为其参加社会实践及锻炼提供机会,并给予一定的经济资助。
十一、甲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各系主任或书记(副书记)作为本协议甲方代表。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 方(学生):
甲方代表: 乙方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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