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工厂安全性评价标准》关于“锅炉与辅机”的检查评价方法
锅炉与辅机安全性评价检查表
序号 | 内 容 | 应得分 | 评价说明 |
1 | 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不合格 锅炉“三证”即质量证明书,使用登记证,定期检验证齐全 | 22 | |
2 | 安全附件完好;安全阀、水位表、压力表齐全、灵敏、可 靠、排污装置无泄漏。 |
3 | 按规定合理设置保护装置 |
4 | 给水设备应能可靠供水 |
5 | 炉墙无严重漏风、漏烟;油、气、煤粉炉防爆式装置好。 |
6 | 水质处理应能达到指标要求,炉内水垢在1.5mm以下 |
7 | 其他辅机设备应符合机械安全要求。 |
1 设置目的
锅炉是工业企业生产和日常生活中使用较广泛的能源转换设备,由于它一部分无件既受到高温烟气和火焰的烘烤,又是承受较大的压力,且工作环境比较恶劣,是一种有爆炸危险的特殊设备。为了确保锅炉安全运行,特设立本项目。
2 适用范围
本项目适用于承受压力的、又水为介质的产生蒸汽的固定式锅炉。
3 查证方法
3.1 技术资料齐全
3.1.1 出厂资料齐全至少应包括:质量证明书,合格证,锅炉总图,主要受压部件图,受压元件强度计算书,安全阀排放量计算书,安装使用说明书以及各种辅机的合格证书等。
3.1.2 锅炉使用登记证必须悬挂在锅炉房内。
3.1.3 在用锅炉必须持有锅炉定期检验证并在检验周期内进行。
3.2 安全附件
3.2.1 安全阀
1) 安全阀必须结构完整,安全可靠,动作灵敏。每年至少检验一次且铅封完好,每月自动排放试验一次,每周必须手排放试验一次,并做好记录及签名。
2) 按规定配置,合理安装安全阀。
3.2.2. 水位表:
1) 水位表必须安装合理,灵敏可靠且便于观察。
2) 每台锅炉至少应装二只独立的水位表。额定蒸发量小于等于0.2t/n的锅炉可只装一只。
3) 水位表应有指示最高,最低安全水位和正常水位的明显标志。
4) 水位表应设置放水管并接至安全地点。玻璃管式水位表应有防护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