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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检验机构现状及发展

作者: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06月07日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是整个劳动防护用品的一部分,为什么称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因为它的防护性能好坏直接危机到劳动者的生命安全与健康。为此,我国政府在80年代末,将一些直接危机劳动者生命安全与健康的防护产品,既特种劳动防护用品(19种)纳入生产许可管理。并在生产比较集中的省份成立了“劳动防护用品检测检验站”,对生产企业的产品使行跟踪检验,为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与健康奠定了基础,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供了技术支持。

一、检验机构现状

2002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有关专家,对全国现有的检测检验机构进行了复查。复查工作按各检验机构提出的申请认可项目进行,主要对机构的设置文件、计量认证、人员资格、质量保障体系、检验报告、原始记录、检验设备的配置、精密度及检验人员的实际操作水平和掌握标准程度等情况进行了实地考察。全国现有劳动防护用品检验机构18家,检验队伍不足200人。第一批通过复审的有13家,还有5家机构在整改过程中。通过复审总结,检验机构存在如下问题:
1.规模小 自80年代末成立至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前,劳动防护用品检验机构一直隶属劳动部门——既安全生产监督监察部门。由于1998年以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几次变动,给劳动防护用品检验机构带来很大冲击。有的检验机构归属不明,人员流失,原由的设备被搁置,检验面积被挤占,有个别检验机构占地面积不到100平米,人员只有3~4人,严重的影响了检验机构的发展,甚至有的检验机构至今无法开展工作。

2.设备陈旧 我国的劳动防护用品检验机构大多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由国家投资设立的,各检验机构的性质属于国家公益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设备的更新都有资金渠道。1998年机构改革后,检验机构的性质发生了变化,由原来的全额拨款公益性事业单位,改制为自收自支或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使检验机构人员的工资、检验手段的更新都要靠检验收费来解决,而我国现阶段沿用的收费标准还是1996年国家制定的收费标准——既公益性收费标准。为此,各检验机构基本属于亏损状态,不能维持检验工作的正常运行。

3.亏损严重 我国现有的18家劳动防护用品检验机构,分布在全国在15个省,在复查过程中发现,有的检验机构长期处于任务不饱满,人员没活干的状态。具统计我国现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企业近千家,产值约150亿元人民币。这些生产企业的产品出厂,国家有严格规定必须按批量、周期进行检验才能进入使用领域,如各检验机构严格按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检验要求进行检验,现有的18家检验机构的工作任务应该是相当饱满的,那为什么会出现有的检验机构任务不满的情况呢?经调查发现主要是对生产企业的监督检验收费标准太低,检验机构本身又没有资金支持,监督检验越多,亏损越严重,所以有些检验机构出现了抽而不检,出卖“安鉴证”的现象。

4.内部管理不严 在复查中发现检验机构普遍存在内部管理松弛,岗位责任不明确,责任心不强,检验报告的“三级”审核不严,检验报告不规范,原始记录不原始,抽样、检验、接待人员分不开等现象,直接影响检验机构公正、科学、权威性的形象。

5.自制设备多 由于检验机构更新检验设备资金缺乏,不能满足检验要求,为此,就自己制作检验设备,这些设备国家没有统一的校准标准和认定,给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防护性能留下了隐患。

二、检验机构的发展

针对这次复审中发现的问题,就个人观点提出如下建议:
1.尽快提高收费标准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家体制的改革,国家不可能将检测检验机构重新纳入80年代的管理模式。为此,政府主管部门、物价部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适当提高检验收费标准。稳定检验队伍,改善检验手段,保证劳动者生命安全与健康。

2.更新检验设备 检验设备的先进与否是直接影响劳动防护用品防护性能的高低,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扩大,劳动保护用品的进口贸易也随之加大。如我国的检验设备与国际不能接轨,将直接影响劳动防护用品的进出口贸易,其结果出口难,进口容易。出口难,是因为你的检验手段落后,无法按照国际标准进行检验,不能按照国际标准要求提高产品的防护性能,这样会给生产企业造成假象,自认为自己的产品防护性能很好,不去追求提高,久而久之就失去了市场竞争力。进口容易,是因为你只能用落后的检验手段进行检验,给进口产品提供了有空可钻的机会,使一些防护性能低下的产品进入我国市场。它不仅会冲击我国劳动防护用品市场,而且也会危机劳动者的生命安全与健康,给我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带来隐患。为此,国家应尽快解决更新检验设备专项资金,改善检验手段,提高我国的检验水平。

3.提高技术标准 标准的高低直接反映在检验水平上,我国劳动防护用品标准大多制定于20世纪80~90年代,现急需修订,有的标准检验方法同国际标准存在一定差距,非常不利于我国产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为此,政府主管部门应组织人力、资金加快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使我国的劳动防护用品标准尽快与国际标准接轨,提高劳动防护用品的技术含量,保障使用者的生命安全与健康。

4.提高竞争意识 我国劳动防护用品检验机构现在的运行机制大多是靠主管部门下达任务,往往存有依赖思想,政府给多少任务就干多少,没任务就停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那种“等、靠、要”思想是要不得的,必须破除。应坚定不移的树立自我发展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以自己的检验强项为重点,拓宽检验市场。以优质的服务、优良的素质,科学、公正的态度提高自身的知名度,在发展中壮大自己的检验队伍,扩大检验规模。

5.加大监管力度 政府主管部门应加大对检验机构的监管,规范检验程序,检验规则。第一,每年组织一次检验机构比对实验,确保检验数据的准确性。第二,规范我国现行“安鉴证”印制、发放制度,杜绝个别检验机构只抽不检,对生产企业出卖“安鉴证”整钱的现象。第三,加强对检验人员的业务培训,资格审查。

总之,我国的检验机构现状很不乐观,现有检验设备、场地、人员、思想意识很不适应劳动防护用品的发展需要,应引起政府主管部门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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