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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煤矿安全诚信机制 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作者:林冰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11月25日
    摘要:建立煤矿安全诚信机制,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保证,对于推动安全生产稳定好转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作者通过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缺失的主要表现和原因进行认真分析,从开展诚信机制调研、建立完善落实机制、考核机制、奖罚机制和加大宣教力度五个方面提出了建立煤矿安全诚信机制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煤矿安全 诚信机制 对策建议
 
    一、煤矿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性与建立安全诚信机制的关系
安全是煤矿企业永恒的主题,保障安全生产是煤矿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任务。煤矿工作千头万绪,要保障安全生产,就必须把各项法律法规、规程规章、政策制度和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依靠国家监察、地方监管等外部力量来推动煤矿的安全工作无疑是非常重要的,但更重要的是煤矿企业主动负起应该负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强调要切实抓好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三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的体制机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政府承担起安全生产监管主体的职责,确保企业承担起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确保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承担起安全生产监管的职责,把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温家宝总理在2006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指出,各级政府要把安全生产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张德江副总理在太原会议上强调,要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到实处;各级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煤矿安全生产,分管领导要负起责任;要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安全生产责任层层落实到区队、班组和个人;要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的重要体现,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职责、保障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也是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的前提条件。落实主体责任,一是有利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企业只有时刻意识到自己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主体,才能积极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重大部署,主动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二是有利于安全生产制度的全面执行。企业是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全面执行者,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法律法规所确立的安全生产责任和制度,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各项义务。三是有利于加大安全生产的投入力度。保障必要的安全生产投入是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之一,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必须对安全生产投入不足承担相应的后果,包括企业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主要负责人受到处分及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等。
(三)建立诚信机制是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保证。孔子曾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君子诚以贵”。诚实守信是为人处事的起码原则,而且已成为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一个重要内容。诚信是一个企业健康发展、长远发展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之一;结合安全生产工作来讲,诚信又是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一个重要表现。通过建立煤矿安全诚信机制,可以切实促进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促使企业严格遵守法规制度。企业在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指导下,遵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紧密结合实际,去确定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运行机制,不断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基础设施,改善安全条件。二是促使企业认真落实规章制度。企业采取先进适用技术和管理方法,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强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方法的研究开发、转化运用;制定灾害预防计划,建立应急预案,提高预防事故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三是促使企业自觉恪守职业道德。企业对员工进行培训教育,使之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掌握岗位安全与操作技能;对一旦发生的事故能够自觉承担道德、经济、行政乃至法律等方面的责任。
    二、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缺失的主要表现和原因
(一)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缺失的主要表现
一是违法违规生产的行为屡禁不止。在能源市场需求旺盛的情况下,部分煤矿扩大产量规模的冲动强烈,出现了忽视安全生产、盲目追求产量、效益的错误倾向,“三超”(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三非”(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三违”现象仍然存在。
二是漠视生命安全的事件时有发生。个别非法矿主无视国家法律,无视政府监管,无视员工生命安全和健康,不惜以身试法、以牺牲员工生命和健康来换取经济利益。我们不时接到谎报、瞒报事故的举报,其中有些就“不幸言中”。
三是安全投入不足。部分煤矿企业在安全上舍不得投入,安全设施设备得不到保证,重大隐患排查不深入、不全面,治理不及时、不彻底,矿井防灾抗灾能力差。
四是安全基础薄弱。部分煤矿生产工艺落后,设备陈旧老化甚至超期服役,煤矿生产环境恶劣;安全科技整体水平不高,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滞后。
(二)造成煤矿企业主体责任缺失的主要原因
一是法律观念淡薄。煤矿企业特别是小煤矿主要负责人大多缺少系统的法律法规学习,没有能够全面掌握煤矿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正确认识到法律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约束力,对依法办矿重视程度不高。
二是煤矿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低。对安全知识的掌握不全面,技术水平不高。尤其是小煤矿作业人员普遍缺乏安全意识,安全技术水平和自我保安能力低下,侥幸心理严重。
三是一些企业缺乏诚信。我国尚未建立煤矿安全诚信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对一些失信行为的监督不力,缺少相应的惩处手段,加之尚未形成煤矿安全诚实守信的大环境、大氛围,致使企业缺乏恪守诚信道德的自觉性。
    、建立煤矿安全诚信机制的对策建议
1、开展煤矿企业安全诚信机制调查研究。对目前国内个别地方和国有大型煤矿企业创建煤矿安全信誉机制的一些做法进行专题调查研究,通过安全管理、监察执法、舆论监督等途径,将诚信理念引入煤矿企业,从安全意识、行为、环境、能力等层面建立一套综合评价体系,探索建立煤矿企业安全诚信机制。
2、建立完善煤矿安全诚信落实机制。制定和下发建立煤矿安全诚信机制的指导意见,指导煤矿企业在安全诚信机制下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部分国有大型煤矿企业向全行业发出倡议,推进煤矿安全生产诚信机制的建立;研究建立煤矿企业安全诚信监督管理法规制度,完善安全评价、社会保险、安全监管监察、安全生产信息以及法律法规体系,形成系统的安全诚信机制的支撑体系,推动安全生产诚信机制的落实。
3、建立完善煤矿安全诚信考核机制。建立目标体系,从煤矿企业安全意识、安全行为、安全环境、安全能力等出发,确定诚信机制考核目标体系的内容和标准,根据各企业不同情况实施量化考核。并对安全诚信度进行分级,确定评价方法、评价指标、评价流程和诚信度等级划分;重点放在煤矿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投入、人员培训、隐患整改、职业危害和事故上报等方面,运用统计分析、概率论等方法确定科学合理的评价考核指标。
4、建立完善煤矿安全诚信奖罚机制。依据诚信度评价结果,对不同等级诚信度的煤矿企业,实行不同激励或惩罚措施,使守信者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使失信者得不偿失。对不守信用企业,要强化法律制裁,完善失信惩罚机制,依法从严处理提供虚假情况、隐瞒重大隐患和问题的煤矿企业;对有不良诚信记录的煤矿企业,应依法加强监管,提高其失信成本。对安全生产诚实守信和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煤矿企业,要通过各种途径给予多种方式的激励或支持。
5、加大煤矿安全诚信机制宣传教育力度。通过大力宣传代表社会进步和时代发展方向的诚信观念,加深煤矿企业对安全诚信的理解,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批判和抵制各种诚信缺失的不道德行为和错误观念;通过开展主题教育等活动,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和政绩观,为安全诚信机制提供保障;加强对热点问题的引导,使安全诚信机制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通过树立安全生产诚信企业典型,不断总结推广和大力宣传好的经验和做法,引导更多煤矿企业努力提高安全诚信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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