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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水灾安全评价内容探讨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0月02日


    通过分析,煤矿水灾事故发生的原因,归纳起来,主要有下两方面共46种因素,即人为方面29种因素:①井口设计标高低于历史最高洪水位;②未筑拦水坝;③拦水坝因质量问题遇洪水溃决;④开采井筒保护煤柱;⑤井筒施工质量有问题;⑥未按规程进行探放水工作;⑦虽做探水工作但不准确;⑧防水闸门失效;⑨预计涌水量严重偏小;⑩排水能力偏小;⑩水泵坏;⑩停电或电压不足;⑩越界开采;⑩回采防水煤柱;⑩防水煤柱设计不合理;⑩缺乏防治水知识;⑥疏水系统未清理好;⑩未派专人查看;⑩放煤水安全距离不够;④未告知相关作业人员;@无安全措施;④安全措施未落实;⑦防水密闭未做好水压观测;@防水密闭设计不合理;⑦防水密闭施工质量不好;⑦探水孔口装置不合格;⑤未装孔口装置;⑦钻孔封闭不良;⑦未进行启封孔检查。
    客观方面17种因素:①遇暴雨引发洪水;②松散层含水丰富;③断层导通顶、底板含水层;④陷落柱导通顶、底板含水层;⑤顶、底板含水层含水丰富;⑥防水煤柱受采动影响破坏;⑦断层发育;⑧顶板裂隙发育;⑨地表岩溶发育;⑩老窑多且位置不清;@采空区积水或积水泥浆;⑩隔离煤柱小;⑩隔离煤柱受破坏;@煤仓内大量进水;⑩给煤机吊架破坏;⑩采空区有浮煤;⑥钻孔穿过含水层。
    各矿区发生水灾事故的主导因素不一,事故类型也不同,但总体来看,工作面(包括掘进和回采)透水事故是煤矿最易发生的水灾事故,也是发生事故后,最容易发生人员伤亡的事故。

4  煤矿水灾评价内容
    煤矿水灾的致灾因素不少于46种,在安全评价过程中,如何分析、辨别这些危险、危害因素,并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意见,笔者提出了一些粗浅看法,旨在抛砖引玉,让更多的专家学者注重安全评价内容的探讨,使得评价过程中杜绝危险、危害因素的遗漏。
4.1  客观条件
    上述分析中,客观致灾因素有17种。因此,针对煤矿水灾安全评价,在开始收集资料时,首先要了解地质和水文地质的客观条件,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气象和水文资料,包括历史最大降雨量、历史最高洪水位等。
    (2)当地历史开采资料,包括老窑分布位置、老窑开采时间、老窑封闭情况、老窑出水情况等。
    (3)钻孔封孔资料,包括钻孔施工时间、各类钻孔的原始封孔资料、启封孔检查资料等。
    (4)水文地质资料,包括含水层层位、含水层类型、含水层的赋水特性、各含水层的水文参数、预计涌水量。
    (5)构造资料,包括断层性质、分布规律、含导水性质,褶曲发育情况,岩溶陷落柱发育情况,顶板裂隙发育情况等。
    (6)工程地质资料,包括顶底岩石力学性质测试资料、围岩稳定性分区资料等。   
    (7)开采过程中的新增资料,包括已有出水点情况、采空区灌注浆情况、实际矿井涌水量情况、井下煤仓有无进水情况等。  
4.2  人为因素
    煤矿水灾事故有29种以上人为方面的致灾因素,在评价过程中,要从下面几方面进行资料收集和分析:
    (1)设计资料,包括井口设计标高、地面防洪设施、防水闸门设计、各种防水煤柱留设尺寸和设计依据、探放水钻孔设计资料、预计涌水量大小及依据、水仓设计容积、水泵排水能力及台数、井田边界等。
    (2)安全措施,包括年度灾害预防计划、回采工作面水灾防治专项安全措施、掘进工作面水灾防治专项安全措施、  探放水钻孔安全措施、主井斜巷清理安全措施、灌注浆水安全措施、煤仓放水煤安全措施等。
    (3)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包括各种安全措施班前学习记录、防治水知识学习情况、干部职工的安全观念等。
    (4)设备、设施,包括水泵供电线路是否双回路、水泵是否有备用、水泵完好情况、防水密闭完好和平时水压观测情况等。

5  结  论
    煤矿安全评价工作开展较晚,虽然有《煤矿安全评价通则》和《煤矿安全评价导则》作为依据,但对具体内容上握还有差距,通过专家学者不断的探讨,将有利于进一完善评价内容的把握,使得安全评价工作真正为安全生产排除隐患提供完整的方案。
    上述46种可能引起煤矿水灾事故的因素在某一个具体的矿井中不一定全部都存在,但是在收集资料、分析问题时要考虑这些因素。特别要对客观条件的7种类型资料和人为因素的4种类型资料加强收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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