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农村饮水安全能够有效保障农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助于社会的稳定与和谐社会的构建。然而农民能够饮到用安全放心水的关键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管理问题,有效的建后管理,能够保障饮水安全工程的正常运行。因此,本文通过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从而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农村 饮水安全工程 建后管理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后管理是保障饮水安全工程顺利进行的关键,因此,必须要加强对工程的建后的管理,进而提高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效率,保证农民群众的用水安全。
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重建设,轻管理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水利工程,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体现,因此,各级政府都十分重视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但是由于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完成后,后期的供水面积大、管理的难度大,并且再加上专业管理人员的缺乏以及管理资金的不到位等,从而导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后期管理不完善。
2.后期管理投入大于收益,降低了各级政府以及管理者的积极性
在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完成后,由于后期的维护成本高于建设的成本,因而降低了管理着的积极性。根据调查显示,通常供水时的用电价格为每度0.5~0.6元,电费支出占整个饮水工程成本的一半左右;现阶段的水价为每平方米1.6 ~1.9元,而制水的成本为每平方米2.5~3元,导致制水成本高于用水的价格。此外,再加上管理人的工资、工程设施的维护费用等,导致在管理过程中投入大而收益比较小,进而无法有效地实现对工程后期的管理。
3.后期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权责不清晰
在我国大多数农村地区,饮水工程的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存在着村、乡、县三级管理模式,然而对工程管理的过程中,由于由于管理权责不清晰,导致无法对饮水安全工程进行有效的管理。尤其是对于一些小型的饮水工程,通常是由乡(镇)交由村主任管理。并且由于缺乏固定的工程管理人员,导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期得不到有效的维护和保养,从而加速了工程设施的老化,影响了农民的日常安全用水。
二、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管理的策略
1.增加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后期管理的资金投入
首先,加强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保障能力。现阶段我国地方政府对饮水安全工程承担着大量的管理权,而并没有过多的财政权力,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后期管理缺乏有效的资金支持,进而导致无法切实有效地发挥工程的效益。因此,国家应当对现有的财政体制进行改革,赋予地方政府适当的财政权力,使各级地方政府能够有效地实现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行后期管理。
其次,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后期资金投入。国家应当要继续加大公共财政的投入力度,实现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应当在每年的财政预算中,逐步增加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投入,确保资金投入的幅度和总量有所提高。各级政府还应大幅度增加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信贷资金,对符合中央财政贴息规定的工程贷款给予财政贴息。通过高额度、低利息、长期限的优惠政策,发挥政策性贷款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后期管理的扶持作用。
最后,充分依靠市场,积极吸收管理资金。各级政府可以在财政信用的基础上,对经营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行市场融资。可以通过股份、公债、税收等制度等积极利用社会资金,从而扩大管理资金的吸收渠道,进而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支持。
2.通过多方参与,实现对工程后期的有效管理
由于我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由多个部门共同协作才能完成。因此,为了是实现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后期的有效管理,必须要保证卫生部、农业部、水利部以及环保部等多个部门的充分参与。并且还应当同用水协会和企业等社会组织相互协作,通过多方参与,进而提高后期管理的效率。
第一,建立合作机制,保证各部门之间进行充的交流。通过建立多部门的协调合作机制,使各级政府的相关部门都能够积极参与到工程后期的管理上来。多部门可以通过成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后期管理小组,对工程后期管理过程中存在问题进行讨论,研究,进而解决相关的后期管理问题。并且多部门可以定期举办座谈会,相互沟通,经验共享,切实提高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后期管理水平。
第二,举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研讨会,吸纳社会人员广泛参与。多部门通过举办研讨会的形式,邀请社会上的企业、各方面的专家以及村民参与其中,广泛听取企业对工程后期管理的意见,在考虑到企业利益的同时,与企业达成工程后期管理的共识;广泛听取专家的意见,保证工程后期管理的科学性;最重要的是要广泛听取农民的意见和想法,鼓励农民参与到工程后期管理,实现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从而有效地发挥农村饮水安全后期管理的效益。
第三,多部门分工负责,相互监督,提高管理效率。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后期管理中,各部门应当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对工程进行有效的管理。并且对其他部门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使各部门相互促进,共同实现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后期管理。
3.明确国家、村民、企业的权利范围
为了提高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后期管理水平,必须要分清政府、村民以及企业间对工程的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的问题。
首先,要明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所有权,确定工程的管理主体。根据“谁投资,谁所有,谁管理”的原则,明确工程的所有权,确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管理主体。如对于农民个人所有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工程产权归个人所有,并且由乡(镇)为农民发放产权证书;对于国家或者是集体所有的农田水利工程,由国家委托机关单位、集体或者个人对工程进行管理,产权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对于经营性的农田水利工程,由企进行管理,工程的产权归企业所有。
其次,明确工程的使用权,确定工程的服务主体。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目的是保障农民的饮水安全,所以不论在任何时候,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都要始终坚持以民为本的原则,确保工程的使用权归农民所有。同时农民在使用的过程中,也要对工程进行有效的管理,从而最大限度地发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效益。
最后,要明确工程的经营权,确保工程运营的主体。通常工程经营权的主体不同,既有各级政府的各个部门,也有水利部门的下属机构,还有一些是企业。然而,为了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行有效的管理,应当将经营权和所有权分离。可以结合当地的实际,将经营权委托或者是授权给一些具有经营能力的企业或个人,并且在授权或是委托时,要严格依照法律以及合同的规定,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从而更好地实现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后期管理,保证农民的饮水安全。
结语
农村饮水安全有利于保障农民的生命健康安全,而且对维护社会的稳定,实现社会的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并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后管理是保障饮水安全工程顺利进行的关键。因此,必须要加强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后管理,发挥工程的效益,从而充分保障农民的用水安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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