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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力安全的探讨

作者:苏尧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05月08日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正处于经济周期的上升阶段,经济发展对电力的要求越来越高,一旦发生电力安全事故,特别是发生大面积停电事故,必然是一场深重的灾难,将会对生产建设和人民群众的生活秩序产生重大影响,其损失和后果都是难以估量的。电力安全关系国家安全,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全局,这决不是言过其实。

为此,国家电监会确立了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目标,即:维护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防止和杜绝人身死亡、电网大面积停电、主设备严重损坏、电厂垮坝、重大火灾等重、特大事故以及对社会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发生。

为了实现这个目标,针对当前电力安全生产的实际,国家电监会主席柴松岳要求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始终把电力安全生产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二是层层落实电力安全生产责任制;三是共同维护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四是不断完善电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五是依靠科技进步和科学管理促进电力安全生产;六是千方百计确保今年安全供电。

尽管如此,我们的电力供应不容乐观,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日前强调指出,中国应该加快电力乃至能源的整体发展规划。我以为这个发展规模必须包括全民性节流这一主题。而在6月2日,国家电力监督委员会副主席史玉波表示,当前全国电煤供应很不乐观,将有可能导致机组停运。而发电机组几乎全部满负荷运行,电力供应更面临电力系统备用容量不足的安全隐患。为此,已向国务院提交了《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据此我们可以认为,2004年夏秋两季,中国的供电形势将十分严峻,如果再考虑系统的事故状态,全国电网的断电将是不可避免的,其严重程度及可恢复能力之差都会比较严重。
一、面对全国大停电的威胁该如何应对?

2004年以来,我国经济持续发展,对电力的需求也持续增加。据权威部门预测,国内全年用电增长13%,缺口在3000万千瓦左右。由于新增供电能力跟不上需求,二、三季度全国电力供求形势总体上将比一季度更加紧张。截至目前,国内拉闸限电的省份已经扩大到24个。电力短缺,事实上是电力危机,许多媒体早有一致结论:这主要是由于前几年我们的决策部门对电力市场总需求认知不足,从而导致对电力建设的整体压缩,造成了当前电力产能的严重不足。而按照电力建设规模,一般周期在三年。这也就是说,若是从2003年开始投资,也要等到后年方能投产见效。
很显然,远水解不了近渴。要想缓解当前严峻的电力供应紧张形势,只有另辟蹊径了。6月2日,北京23家奥运服务饭店,联合响应北京奥组委环境活动部发出的《空调节电倡议书》,在今夏用电高峰,将室内空调温度调高1℃,可降低峰值负荷10%。由此,北京即可节电2.5亿至3.2亿千瓦时。
一场降低电耗的战役即将在全国打响。对解决当今中国电力危机乃至能源危机,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而科技专家坚持认为,必须全面实施“开源和节流”并举的战略方针。

二、确保电力安全是遏止全国大面积停电的关键环节

从目前大量分析报告看,很少有从供电可靠性及系统事故率角度去研究策略的,无论专家还是领导将焦点集中在节流上,以为只要将空调系统上调1-2度,便可渡过难关。其实不然,全国各大中城市要对自身的电力系统的运行可靠性及本质安全度有个新认识,系统结构的不合理、备用系统的无保障、线路老化及其隐患,都成为酿成电力系统中断供电的根源,所以绝不能只认为是一个节能问题。事实上,现在的节能更强调供电可靠性及系统运行的完好度,没有可靠性及安全性保障的系统是没有节能可言的。

因此说,时刻警惕并非危言耸听。2003年,世界上相继发生了“8·14”美加大停电,“8·28”伦敦大停电,“9·1”悉尼和马来西亚大停电,“9·28”意大利大停电,现代电网的特殊性使偶然的事件、局部的事故能够迅速波及整个网络,并在相联的巨大电网间传递,大城市倾刻间陷入彻底瘫痪,经济损失难以计数。现代文明程度越高,对电力的需求和可靠性依赖就越大,就是一种历史发展的必然,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中国虽然没有出现美加一样的大停电,但2003年停电省份在20个左右,电力安全之剑也时刻高悬在我们的头上。据预测,我国电力供需矛盾仍然突出。系统地看电力安全存在五大隐患:

(1)由于电力供需形势严峻,一些地方发电机组全部满负荷运行,备用容量严重不足,有的电网甚至出现了零备用,对电网安全造成威胁;输变电设备重载情况普遍,电网输送容量达到极限。在这种情况下,稍有不慎,就会引发大电网事故。
(2)随着互联电网范围的迅速扩大,电网特性发生了很大变化,特别是大容量、远距离送电和跨大区电网的大规模发展,使影响安全稳定问题越来越突出。
(3)电网运行环境日益恶化,外力破坏十分严重,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等严重危害电力安全的情况屡禁不止。
(4)一些电力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已不适应新形势。电力员工普遍存在安全意识不强、缺乏安全技能等问题,往往因为常规性失误,酿成事故。
(5)适应电力体制改革形势的安全生产规定亟待建立和完善。电网、电厂、用户安全管理界面和责任在法律上还不够明确,电力系统的统一调度、协调和安全管理关系亟需通过法规制度进一步界定清楚。

三、三条建议

其一:电力企业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切实重视电力安全生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观念,认真做好电力安全生产工作。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电力安全生产的领导,层层落实电力安全生产责任制。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安全生产标准,依法加强电力安全管理,要完善并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并落实确保电力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

其二:协调配合,齐心协力做好电力安全生产工作。厂网分开改革后,电力安全责任主体发生了新的变化,但电力安全生产的整体性和电网运行的客观规律没有改变,电力企业要密切配合,同心协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发电企业要认真做好电力设备的检修维护工作,避免因设备故障影响电力安全生产,要按规定完善各项技术措施,服从统一调度,严格按照调度指令安排运行方式。电网经营企业要做好电力供需平衡,加强需求侧管理,科学合理引导电力消费,要尽快建立有效的电力系统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提高紧急情况和事故情况下的处理能力,要建立与发电企业的协商机制,及时沟通情况,做到网厂协调配合。电力调度机构要科学合理调度,在电网运行方式、备用容量安排、设备检修计划、紧急事故处理等方面要做到统筹安排,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调度,按规定及时披露有关信息,接受有关方面的监督。

其三:制定供电节能的可靠性准则即最大限度地保障公众的生活供电,从建设电力系统入手,国家及国民都要为电网建设出力;同时加强宣传节电,也宣传安全用电、宣传保障供电设施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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